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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国公主议行册礼奏嘉祐六年六月 北宋 · 胡宿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六、《文恭集》卷七、《宋朝事实》卷八、《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二、《国朝诸臣奏议》卷三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七四、《右编》卷一三
今月二十一日,草福康公特进兖国公主制,窃闻议行册礼,然于事体颇有未便。
祖宗以来,公主、长主未有行此礼者。
汉明帝皇子,悉半诸国,明德马皇后曰:「诸子食数县,不已俭乎」?
曰:「我子岂敢与先帝子等也」。
唐贞观中太宗长乐公主将出降,帝令有司资送倍于永乐公主
魏徵曰不可,引汉明帝之言为对。
且曰:「天子姊妹称长公主,加长字示有所尊崇。
或可情有浅深,无容礼相踰越」。
太宗然其言,入告长孙皇后,后遣使赐金帛。
陛下即位以来,累曾进封魏国楚国二大长主,亦不曾行册礼。
今施于兖国公主,是与大长公主相踰越。
兼以贵主之故,贤妃亦蒙殊典,有旨令进纶告,不行册礼。
是母子之间,一行一不行,礼意尤不相称。
书于史册,后世将有讥议,必谓陛下偏于近情,亏圣德之美。
臣愿陛下采汉明之言,开文皇之听,遵祖宗旧典。
如国朝公主曾行此礼,行之粗且无嫌,如其不曾,则宜且罢。
臣以陛下好忠谏,纳至言,臣职在论思,不敢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