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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修定唐书五代史劄子 北宋 · 宋庠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九、《永乐大典》卷一○一三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六
伏见刘煦《唐书》及范质《五代史》,并是近代修纂。
虽粗成卷帙,而实多漏略,义例无次,首末相违。
案唐自武宗以还,实录皆阙。
等辑缀之日,因旧史,存体统,续后事者,不无丛脞。
至于序篇赞论,褒贬大方,订之前世,讫无可采。
五代帝纪,则殆是全写实录,别传则更同铭志。
比于唐史,抑又甚焉。
自宋兴八十馀年,上距李氏,历载踰百。
五姓相代,故老沦亡,语授耳传,寖以疏阔。
若不因时修定,则二书者非徒取愧于来叶,固将遗恨于当年。
乃者威武军节度使知枢密院事盛度学士日,亦尝乞搜访唐事,以裨史阙。
虽文移遍下,而州县俗吏,罕或省知,逮此数年,莫克如诏。
臣诚不自揆,然由布衣之日,伏膺简册,窃观二史,未尝不废书结欷。
但恨家乏篇籍,人无师仰,区区之志,谁与悯之?
比者幸蒙陛下教育之仁,久尘史观雠撰之职。
每缘是正文字,见秘府所藏唐家纪传、诏令及偏记、小说之类,名种尚多。
五代实录,诸国僭伪之篇,往往完具。
若得裒类而通阅,犹足以整齐年月,补缉散亡,勒成新书,或矫前病。
然念臣才识蒙浅,见闻凡近,必依朋类,参质否臧。
窃睹同馆修撰、翰林侍读学士尚书吏部员外郎李淑预修三朝正史,博贯前载,文雄学奥,傥谐咨定,实繄宗矩。
臣弟尚书刑部员外郎直史馆祁,稍勒篇翰,颇及辈流,俾之编删,亦必尽力。
臣欲望圣慈差李淑及臣弟等三人,同将《唐书》及《五代史》别加撰著
然乞不为官局,只许于馆阁内正行公文,更互辍借。
应系《唐书》及《五代史》照对文字,各就本家纂录,并不烦官司供给。
庶得寖寻史法,宽假岁期。
上赖好文之明,恣穷希古之乐,此亦千载一时之遇耳。
臣又案唐张说退罢,许在家修史;
沈传师出为湖南观察使,亦令在州撰述。
彼本朝记注,尚许私藏,况前世成书,讵劳公禁?
如臣等或有外补差择,亦乞如传师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