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请焚瘗物故妖僧奏庆历八年十一月 北宋 · 钱彦远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国朝诸臣奏议》卷八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五、《右编》卷三六
臣风闻在京景德寺僧人俗谓之言法华者,因病物故,而道路皆传内降使臣令用布漆其骨,留于本院供养。
谨按其僧本由病后言语乖越,其徒转相诳惑,小人从而唱之,意在希求聋俗舍施财物。
今既自化,别无异迹,忽令漆其残骨,留贮寺中,窃恐不逞之徒妄传神变,别起妖幻。
伏缘昨来恩州叛卒,始皆假托此术以胁多众,乃至朝廷临遣大臣督战,方能擒灭,不尔,为国生事。
今此僧近在辇毂,尤动人心,万一之间,不可不虑。
五代时定州狼山寨有尼姓孙名曰深意,及死,坐而不坏,寨民孙方谏者奉之,远近神其事,聚众颇盛,遂因为定州节度使,仍自立弟行友为兵马留后。
至太祖时,遣兵擒行友至京,及访狼山,辇其尼尸,焚于京城西北隅,自此定州方始朝廷除节度使
盖深达情伪,建威销萌之至。
况释氏本教,亦不许其示相于外,徼福于无,况此朽秽之骨复何所为!
伏望圣慈详察邪正本末,上法祖宗英断,特降指挥,令开封府监勒本院僧徒,将所谓言法华者于城外依本教焚化。
如有烬馀之骨,即于城外瘗藉,即不得放入京城诸门及于寺院聚人供养,所贵不至有惑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