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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三司盐铁判官尚书兵部员外郎王君墓表皇祐二年三月 北宋 · 范仲淹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一、雍正《浙江通志》卷一六九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君讳丝,字敦素会稽人也,右将军逸少之后,世居萧山
曾祖讳庆,祖讳安,皆不仕。
父讳扆,有乡曲之行,好施与,而里人喜之曰:「厥后其昌」。
娶沈氏夫人而生君。
及君登朝,累赠尚书屯田员外郎,夫人追封德清县太君
后夫人谢氏,追封会稽县太君
君幼禀亲训,未尝释卷,复游学京师
大中祥符八年春,擢进士第
释褐,除兴国军司理参军
精意狱事,无不得其情。
前后劾重辟而昭雪者凡十一人,郡中称之神明。
秩满,除台州军事判官
州城据山,病其少井。
白州长,一舍之外有泉焉,请陶土为筒,导入于城。
复五里一穴,以济行路之渴,于今人赖之。
潮州军事判官,秩满,权杭州观察推官
丁父母忧。
服除,赴集吏部选,充开封府兵曹参军
岁馀,大理寺举为详断官
改本寺丞
凡奏狱之疑者,必持宽典,全活甚众。
殿中丞
龙图段学士少连时为两浙转运使,举君拨发本路漕船,乃革其弊本,大增上供之数。
以考绩闻,改太常博士通判衢州
州人子弟多习诗书而未有学校,士望缺然。
而君募郡中高赀,始建学舍。
其堂室仅百楹,朝廷赐州学额。
又营资粮之具,最于诸郡。
时金华郡守阙,外台假君领之。
衢之父老遮道于境上,谓婺民曰:「我州一鉴,何夺之为」!
有诣外台乞还者。
婺人薛惟简,先有冤状,父徒子黥,君雪除之。
其家德君,以紫檀肖其象而祠之。
翰林聂学士冠卿应诏举知深州,不就,改屯田员外郎通判袁州
翰林叶学士清臣举拜殿中侍御史
庆历中湖南蛮人乱,攻劫郡县,言事者或请夷灭,或议招纳,岁时未决,生民甚苦之。
朝廷选御史往究其事,以君为湖南安抚,至则察访利病。
而前之主者立重赏以诛蛮人,一级万钱,士卒贪之,往往害樵饷之人以为功。
君下令曰:「得贼之首者,必指其斗地以为质。
其可擒者,当生致之」。
自是无枉戮者。
君居军中凡十月,戎服葛屦,与士卒同。
惟石碍、铃景二洞,聚党数千,君促官军力破之,斩首数百级,招安三千人,馀皆窜匿英、连、韶间,自是衰息。
朝廷奖君之劳,迁侍御史,赐金紫,充广南东路转运按察使、兼本路安抚、提举市舶司。
凡蕃货之来,十税其一,必择诸精者,夷人苦之。
公令精粗兼取,夷人大悦,谓之曰「金珠御史」,意贵之也。
交趾有变,朝廷命君经度。
广州交趾之冲,无城守备,君议陶塼为城,造大舰十数,日习水战,以待其来,彼不复动。
岁馀,君以瘴疾,求领小郡,迁兵部员外郎、知通州
通人岁苦海潮,流亡者众。
君作长堤以捍之,复民田业。
量其肥瘠,奏免五年至十年之租。
朝廷召权三司盐铁判官
皇祐元年四月,疾终于京师,享年六十一。
二年三月十日,归葬于萧山先域,礼也。
君娶裴氏,生一女。
再娶杜氏,生四男一女。
其子霁,登进士第
震,试秘书省校书郎
露,三班借职
需,修进士业。
文慧,适泉州永春主簿陆琪;
文淑,适皇祐元年进士第一冯京
予于君同年之交也,见君苦志清节,不渝于素,称荐者皆当世名臣,朝廷一用之而克树风绩。
惜哉,位未大、道未显而终焉,其命矣夫!
故表其墓云:
稽山之阴,右军之后。
生此淑人,终身无咎。
既及于民,复归于神。
葬之家山,云气氤氲,宜昌乎子孙。
按:《范文正公集》卷一四。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二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