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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部郎中许公墓志铭 北宋 · 范仲淹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范文正公集》卷一二
公讳衮,字公仪,世为燕人。
皇考讳某,王考讳某,并隐君子也。
五代之难,不荣以禄。
考讳某,汶阳之庐令,累赠光禄少卿
清河张氏,赠河内县太君
皆积德深长,庆著来嗣。
公英秀而文,与时会亨。
开宝八年太宗之尹开封也,龙德日彰,髦杰之士,其向如云。
是岁秋赋,公卿送名者比比焉。
及试艺,公为之首;
覆策于庭,复在高等。
时登甲乙科者,必更州县,有唐之遗风。
释褐,除江宁府狱曹掾,本路八使言听决详明。
上既御大器,北伐太原,促召至行在,曰:「我姑试之」。
均州防禦判官
郡将表其能状,乃拜太子右赞善大夫通判姑苏郡事。
时二浙之地,始归朝廷,宿政如绳,公善解之。
就进殿中丞
俄拜奉常博士,领曹南郡
树善屏恶,新民耳目。
以前均榷浙右,坐联职之累,降品一等,领饶阳钱监
未几辩之,移倅弋阳郡
复官曲台
在郡七陈谏章,上爱其忠,就迁本郡守
受代至阙下,复上策议并所著文四十卷。
翌日召试禁庭,上览而嘉之曰:「南府才冠,吾不失人」。
即以本官直昭文馆,赐服五品,判登闻鼓院
由是四方之讼清而不壅。
以奉安先茔,请理覃怀郡。
出奉公家,入敦孝事,河内人歌焉。
西陲文州,扼其戎险,命公往刺,远人便之。
真宗即位,一日,谓执政曰:「人君之言行也,动乎天地,不可以诬」。
公修注记。
以先君之讳,固请不获,须正人也。
公在馆,三进秩至于职方员外郎
因论边事,慷慨动上心,面改兵部
方将图任,遘疾求解,不得去。
景德二年四月二十九日,终于京师武成坊之私第,享年五十七。
娶朱氏,封永城县君
有子四人:伯曰珂,祁州深泽
仲曰琰,有文与行,擢进士第,今为太常博士奉朝请
叔曰琦,恭谨有立,今为右侍禁卫州兵马监押
季曰顼,早亡。
一女,适进士张涛
朝廷赠公尚书户部郎中,进封夫人河南县太君
子登朝也,以某年月日,归葬于怀之河内县某乡某里。
铭曰:
燕赵之英,邦家之宝。
亲逢圣神,首冠俊造。
翘翘入彀,郁郁登瀛。
荣滞六曹,淹恤百城。
晚归内朝,端立右史
直道始行,怒飞爰止。
呜呼!
遇岂不奇,进岂不时。
贤者弗达,天乎可疑。
葬于善地兮,保以令嗣兮,亦公之意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