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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衡鉴序1027年 北宋 · 范仲淹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五、《范文正公别集》卷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商丘市
人之心也,发而为声;
声之出也,形而为言。
声成文而音宣,言成文而诗作。
圣人稽四始之正,笔而为经;
考五声之和,鼓以为乐。
是故言依声而成象,诗依乐以宣心,感于人神,穆乎风俗,昭昭六义,赋实在焉。
及乎大醇既醨,旁流斯激,风雅条散,故态屡迁,律吕脉分,新声间作。
士衡名之体物,聊举于一端;
子云语以雕虫,盖尊其六籍。
降及近世,尤尚斯文。
律体之兴,盛于唐室。
贻于代者,雅有存焉。
可歌可谣,以条以贯。
祖述王道,或褒赞国风,或研究物情,或规戒人事,焕然可警,锵乎在闻。
国家取士之科,缘于此道。
九等斯辨,寸长必收。
其如好高者鄙而弗攻,几有肴而不食;
务近者攻而弗至,若以莛而撞钟
作者几稀,有司大患。
虽炎炎其火,玉石可分;
而滔滔者流,泾渭难见。
曷尝求备,且务广收。
故进者岂尽其才,而退者愈惑于命。
临川者鲜克结网,入林者谓可无虞。
士斯不勤,文何以至。
撰述者既昧于向趣,题品者复异其好尚。
绳墨不进,曲直终非。
仲淹少游文场,尝禀词律。
惜其未获,窃以成名。
近因馀闲,载加研玩,颇见规格,敢告友朋。
其于句读声病,有今礼部之式焉;
别析二十门,以分其体势
叙昔人之事者,谓之叙事。
颂圣人之德者,谓之颂德。
书圣贤之勋者,谓之纪功
陈邦国之体者,谓之赞序
缘古人之意者,谓之缘情
明虚无之理者,谓之明道。
发挥源流者,谓之祖述
商搉指义者,谓之论理。
指其物而咏者,谓之咏物
述其理而咏者,谓之述咏。
类可以广者,谓之引类。
事非有隐者,谓之指事。
究精微者,谓之析微
取比象者,谓之体物。
强名之体者,谓之假象。
兼举其义者,谓之旁喻
叙其事而体者,谓之叙体。
总其数而述者,谓之总数
兼明二物者,谓之双关
词有不羁者,谓之变态。
区而辩之,律体大备。
然古今之作,莫能尽见;
复当旅次,无所检索。
聊取其可举者,类之于门。
门各有序,盖详其指。
古不足者,以今人之作者附焉。
略百馀首,以示一隅,使自求之,思过半矣。
虽不能贻人之巧,亦庶几辩惑之端,命之曰《赋林衡鉴》,谓可权人之轻重,辨己之妍媸也。
所举之赋,多在唐人,岂贵耳而贱目哉?
庶乎文人之作,由有唐而复两汉,由两汉而复三代。
斯文也,既格乎雅颂之致;
斯乐也,亦达乎韶夏之和。
臣子之心,岂徒然耳!
若国家千载特见,取人易方,登孝廉,举方正,聘以伊尹之道,策以仲舒之文,求制礼作乐之才,尚经天纬地之业,于斯述也,委而不论,亦吾道之志欤!
时天圣五年正月日,高平范仲淹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