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乞两府兼判 北宋 · 范仲淹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三、《范文正公政府奏议》卷上、《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一、《宋史》卷三一四《范仲淹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
臣谨按三代之制,皆立三公,建六卿。太公、周公、召公,周之三公也,以论道经邦为师傅。又天官冢宰掌邦治,地官司徒掌邦教,春官宗伯掌邦礼,夏官司马掌邦政,秋官司寇掌邦禁,冬官司空掌邦土,此周之六卿也。各帅其属,以佐王理邦国。大事从其长,小事则专达。亦以三公兼六卿之职,取其重也。周用此制,而王道大兴,世祚绵久,至八百年。我国家有周之天下,未能行周之制,亦当约而申之,以治天下,则可卜长世之业矣。今中书乃天官冢宰之任,枢密院乃古夏官司马之任。其地官、春官、秋官、冬官之职,各散于群有司,皆无六卿之正,又无三公兼领之重。而两府间惟进拟差除,多循资级,评论赏罚,各遵条例之外,上不专三公论道之职,下不专六卿佐王之业,虽庶政不修,天下不理,咎将安归?臣请朝廷于百职中选其务之重者,命辅臣兼领其纲要,体周之三公下兼其六卿,法周之六卿各帅其属,以佐理邦国。唐贞元中,诏宰相齐映判兵部,李勉判刑部,刘滋判吏部,崔造判户部、工部。又尝命宰相兼诸路盐铁、转运使。是宰相下兼其职,以重其事也。其不修举者,朝廷得以责之。辅臣任责,则庶政之弊可救,天下之治可期,惟陛下裁择。
一、审官是京朝官所集之府,固当区别善恶,黜陟幽明,使贤者知劝。岁终,书其一岁黜陟之数,以何等功而进者几人,以何等罪而退者几人,各分其类,具目进呈。
一、吏部流内铨条诏程式,颇闻烦碎。权势之与孤寒,优便之与远恶,在乎均平恻隐,方协至公。况群材所聚,倚在铨品,亦天官冢宰之任也。臣请命辅臣兼判。每至岁终,书其一岁之黜陟,以何等功而进者几人,以何等罪而退者几人,各分其类,具目进呈。
一、国子监及诸道郡学,聚天下之士,讲议诗书,服习礼乐,长养贤俊,为国器用。此地官司徒之职也。臣请命辅臣兼判,以总天下郡学。每遇科场开日,或有德行文学之士乡里所推重者,不以应举不应举,许郡学士众举履行善状,诣所属荐举。逐处官员更体量名实相副者,保明闻奏,当议别行敦遣,以劝天下之士。
一、三司天下金谷之府。今窘于财用,经费以艰,刻剥既深,生灵重困。宜疏通利源,以救天下之弊。此地官司徒之政也。臣请命辅臣兼判。此当今之急务。每至岁终,尽其减省冗费之数,增息财利之数,蠲放困穷之数,具目进呈。
一、司农寺管天下常平仓,本欲凶岁用济生民,今逐处弛慢,不为急务。仓廪渐虚,灾伤无备,赤子之命,委于沟壑。又劝农之政,新颁诏令,其天下官员劝课劳绩,并合委本寺考校以闻。此亦地官司徒之政也。臣请命辅臣兼判。每岁终以诸道常平仓增损之数,并亲民官劝课功状之优者,具目进呈。
一、太常礼院用历代之礼,或不谨于典法,随时绵蕝,纲纪寖坏,制度日隳。太常寺用历代之乐,或八音失序,慢于大祀,则神祇不享,祸罚可召。此春官宗伯之职,朝廷之所重也。臣请命辅臣兼判。至岁终具礼乐有所损益,或废坠有所修举,画一进呈。
一、三班院使臣数千人,其品流至杂,难于区别,磨勘差遣,日有荣悴。臣请命辅臣兼判。常选可用于边陲,或可委以钱谷,或可付以亲民,或可任以殄寇,至岁终以所选人数,具目进呈。
一、殿前马步军司总辖诸军,其体最大。更戍边鄙,要在均平。拣擢材勇,责其精当。至于战阵之法,号令之要,皆须服习。此夏官司马之政也。臣请命辅臣兼判。至每岁终,以将校选擢之数,军旅服习之效,具目进呈。
一、审刑、大理寺评天下之法,生死荣辱,系于笔下。祸及非辜,怨动天地,故五帝三王尽心此道,即秋官司寇之政也。臣请命辅臣兼判。每至岁终,具天下断案中大辟、流罪以特恩减放并法寺辨明出入人数进呈。
一、刑部一司,详覆天下已断文案。凡天下诉冤之奏,尽委刑部辩之,此亦秋官司寇之政也。今官属寡弱,与审刑、大理寺势不相敌,岂敢尽行駮正?故沈冤之人,十无一雪。臣请命辅臣兼判。至每岁终,具天下断案详覆到差失公事并辩雪过负冤人数进呈。
右,伏望圣慈各委辅臣兼判前件职司。其创置新规、更改前弊、官吏黜陟、刑法轻重、事有利害者,并令兼判辅臣与夺。其大体者,别具奏呈,令中书、枢密院更从佥议,然后奏取敕裁。其逐司常务,即主判官员依旧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