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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复并县劄子1044年 北宋 · 范仲淹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一、《范文正公集》卷一九
臣伏睹赦书节文,西京河阳管界诸县近经并废,颇闻人民不便,并特令依旧。
去年秋才入中书,蒙圣慈差中使催臣言事。
臣首陈七事,内一事为天下民困,由吏役烦重。
西京后汉时三十七万户,置二十县;
唐会昌中十七万户,置十九县;
今有五万六千户,尚置十九县。
是户口十分去七,而县额如旧,吏役不减,安得百姓不困哉!
后汉光武诏天下,并减四百馀县,此治世之规,可举为法。
臣请先于西京减并县分,以省吏役。
奉圣旨下范雍并本路转运使,密切相度闻奏。
寻据范雍夏安期等奏,相度西京县邑众多,人户差役频并,今来减县邑为镇,实亦利便。
除山险空迥,地里阔远,及陵寝所安,难为废罢外,乞并作十三县,委得允当,别无妨碍。
寻蒙朝廷依奏降敕施行讫。
约计减役人一千五六百户,已放归农,官员亦已省罢讫。
窃闻后来有臣僚上言,或称县尉检覆地远。
且逐县界分,俱不及百里,如南方县分有三二百里者,亦只一员县尉,以此方之,甚不遥远。
或称却费军人守把。
其守把军人,即非旋有招置,并是本府宣毅兵士,在本府中亦须请受。
或称酒税亏额
今体问得,逐镇比旧日却有增盈。
其所上言,皆非害民之事,况无实状。
只是坊郭物力之人,恐产业闲慢;
或逐县公人中,有巢穴已成,不愿更改者,因兹妄说不便,扇摇人情,致臣僚误有采闻,形于奏牍。
朝廷未深穷究,便以为然,改已行之命,特作霈恩,而不知一千五六百户免役之家,重加劳扰,殊非霈恩之意。
只是坊郭物力之人,县邑狡猾之吏,遂其志愿,侥倖欢呼,必有作感圣恩道场,以惑朝听者。
其乡川之民,弃农就役,复为愁苦,是害其本而徇其末也。
光武之朝,诏下并四百县,何号令之行,无敢沮者?
今朝廷止并六县,而号令已出,敢有沮言,是国家命令不行于外,恩泽不逮于民矣。
国政如此,则天下无事可行,皆欲守因循之弊。
弊不可救,乱所由生。
西京汉时三十七万户,置二十县;
今五万六千户,置十九县,其吏役劳扰,亦甚明白,非隐昧之事。
臣为近辅请行此令者,盖欲苏息穷民,且非利己。
缘亲奉德音,并降中使,促令论列时事,非臣辄有改易,况典故甚明,非出自胸臆。
如上言不当,乞朝廷直行黜罢,不销重扰生民,而沮此一议。
转运使等定夺不当,亦乞朝廷駮下不当事件,特行勘问,明示责降,自然利害分别,中外无疑。
臣本上言之人,如不黜罢,其元定夺之官,又不勘问,却将重扰生民之事,作恩宥施行,于体一便。
不知令诸县仍旧,惠及何人?
臣为朝廷惜此一举,使天下无复有省役息民之望。
伏望圣慈指挥西京,未得追扰放役之人,别候朝廷指挥
更年岁间,利害既明,谤议自息。
所以恳恳上言者,忝为辅臣,知利害不能执守,则国家之惠必不能行,生民之弊亦不能去。
傥朝廷以臣僚上言为是,以臣所言为非,即乞依臣所奏,早加勘劾,速行降黜,臣即方敢伏罪,不复论列。
取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