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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渤签署陕府判官事状1040年 北宋 · 范仲淹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范文正公集》卷一八 创作地点:陕西省延安市
右,臣窃见权润州观察推官许渤,在乡曲时,众推孝行;
登仕宦后,自守静节。
天禧三年进士及第
初等职官数任,别无过犯,至今犹是初等。
清心至行,不求闻达。
复通经术,长于论议,苟非叩击,似不能言。
伏望圣慈特与改转京官,签署陕府判官厅公事。
庶旌廉退之士,以抑侥竞之风。
如后犯正入己赃,臣甘当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