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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强壮代禁卒削深文而用正律奏天圣六年七月 北宋 · 王沿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宋史》卷三○○《王沿传》、《续资治通鉴》卷三七、光绪《馆陶县志》卷一一
本朝制兵刑,未几于古。
自北人通好三十年,二边常屯重兵,坐耗国用,而未知所以处之。
请教河北彊壮,以代就粮禁卒之阙,罢招厢军,以其冗者隶作屯田,行之数年,渐成销减,而彊壮悉为精兵矣。
古者「刑平国,用中典」,而比者以敕处罪,多重于律。
律以绢直代之,律坐髡釱而役者,敕黥窜以为卒。
比诸州上言,谪卒太多,衣食不足,愿勿复谪者七十馀州。
以律言之,皆不至是,是以繁文罔之而寘于理也。
诚愿削深文而用正律,以钱定罪者悉从绢估,黥窜为卒者止从髡釱,此所谓胜残去杀,无待百年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