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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太师中书令鄂国留公大中祥符元年正月 北宋 · 陈从易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
太师鄂国留公有祠,在桃源昭善里桃林村,其地乃公故居处也。
山曰留安,水曰留湾,以公故名。
公没而祠立焉,仍其旧也。
庳隘弗称。
岁久寖敝。
公子银青厚卿致政之日,展谒祠下,四顾怆然。
乃捐金拓地,宏其规制,深一十七丈四尺,广七丈二尺。
中构正堂八楹,东西两庑各六楹,缭以周垣,辟以重门。
经始于景德丁未仲秋朔日,讫工于是年季冬望日。
积久之敝,一旦更新,比之旧观,不替益隆矣。
祠成,银青君率族奠献,礼毕,叙拜饮福而退,以记辱余。
余髫龀时,则习闻保大间事矣。
盖自唐纲弗守,四海分崩,黄绍颇以贼党割据吾泉,兵革不休,民之殿屎极矣。
鄂公独顺民心,首建义旗,歼馘渠魁,保全二州,秋堂之政,百姓安之。
迨乎真人继出,历数有归,则奉表称藩,归诸有道。
其顺民举义知几达变有如此者,非倍叛也。
籍令当日无公,干戈相寻,何时已乎?
虽有公而割据争雄,职贡不修,犹之以乱易乱,竟何益哉!
今上即位之初,追录功臣,余时滥掌太常,奏公遗迹。
天子亲考其事,宣付史局,仍录公后,得至今官。
公之勋庸于是为烈矣,而或以多心为病者,岂知公者哉!
银青公宏材应用,懋著声猷,足称鄂公家儿,此而起废举坠,非笃于本源之思者,其能然乎!
余老朽,无能为役,辄因请而纪其大概,后之欲知公者,其尚考于斯碑。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吉旦记,中散大夫直龙图阁学士颍川县开国伯陈从易撰。
按:民国永春县志》卷一六,民国十九年排印本。又见道光《重纂福建通志》卷二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