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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许等州垦田疏至道元年正月 北宋 · 陈尧叟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太平治迹统类》卷三、《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文献通考》卷七、《宋史》卷一七八《食货志》上六、《宋元通鉴》卷七
伏自唐季以来,农政多废,民率弃本,不务力田,是以廪庾无馀粮,土地有遗利。
臣等每于农亩之际,精求利害之本,讨论典故,备得端倪。
自陈、许、邓、颍,暨蔡、宿、亳至于寿春,用水利垦田,先贤圣迹具在,防埭废毁,遂成污莱。
倘开辟以为公田,灌溉以通水利,发江淮下军散卒,给官钱市牛及耕具,导达沟渎,增筑防堰,每千人人给牛一头,治田五万亩,亩三斛,岁可得十五万斛。
凡七州之间,置二十屯,岁可得三百万斛,因而益之,不知其极矣。
行之二三年,必可以置仓廪,省江淮漕运。
田益垦,民饶足,乃慎选州县官吏,俾兼督其事。
民田之未辟者,官为种植,公田之未垦者募民垦之,岁登,公私各取其半,此又敦本劝农之术。
汉元帝建昭中,邵信臣南阳太守,于穰县南六十里造钳卢陂,累石为堤,旁开六石门以节水势,溉田三万顷。
晋杜预,因信臣遗迹,激滍、淯二水以溉田万顷。
魏武任峻为典农中郎将,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
晋宣王邓艾行陈、颍以东至寿春言:「田良水少,不足以尽地利,宜开渠。
淮北二万人,淮南三万人,且佃且守。
岁小丰,常收三倍,除给费外,岁完五百万斛,六年可积三千万斛」。
宣王然之,遂北并淮,自钟离而南,横石以西,尽沘水,四百馀里,五里置一营,营六十人,且佃且守。
修广淮阳、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颍,大治诸陂于颍南颍北,穿渠三百里,溉田二万顷。
自战争以来,民竞逐末,凡此遗迹,率皆荒榛。
臣等欲因其沟塍,增筑堤堰,导其水利,垦为公田。
《傅子》曰:「陆田命系于天,人力虽修,茍水旱不时,则一年之功弃矣。
水田之制由人力,人力茍修,则地利可尽也」。
矧又膏沃特甚,螟螣不生,比于陆田,又不侔矣。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一。第五册第四九○六页又见同书食货六一之八九(第六册第五九一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