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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溪处士大理评事柳府君墓碣铭997年 北宋 · 王禹偁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一、《小畜集》卷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有唐以武戡乱,以文化人,自宰辅公卿至方伯连帅,皆用儒者为之,而柳氏最称显族。
子厚自言,其家同时为尚书郎者三十馀人,其盛可知也。
于时宦游之士,率以东南为善地,每刺一郡,殿一邦,必留某宗属子孙,占籍于治所,盖以江山泉石之秀异也。
至今吴越士人,多唐之旧族耳。
公讳崇,字子高
五代祖奥,从季父冕廉问闽川
因奏署福州司马,改建州长史,遂家焉。
奥生诞,诞生琼,琼生祚,祚生瞪,于公为显考。
公十岁而孤,母夫人丁氏养诲成人。
既冠,属王审知福建,以公补沙县
审知残民自奉,人多衣纸,公曰:「此岂有道之谷耶」!
即以就养引去,因自誓终身御布衣、称处士而已。
洎李氏奄有江左,其长子宜为太子校书郎江宁,宰贵溪崇仁建阳三邑,拜监察御史
次子宣试大理评事,迎公于建康
时以宜贵,当得致仕官,切诫宜曰:「不可奏请,以卒吾志」。
太祖平吴,宜为宰,宣以校书郎济州团练推官,公始渡江省诸子。
自沂至济,自济至京师
得疾,肩舆以归,以太平兴国五年十一月某日终于济之官舍,享年六十三。
嫡夫人丁氏先公而亡,追封某县太君,宜、宣之母也。
宜今为国子博士,宣终于大理司直天平军节度推官
今夫人虞氏封范阳县太君,生子四人:寘、宏举进士,寀、察并以辞学自立。
有后之庆,为可知也。
女五人,皆得嘉婿。
初,公之捐馆也,博士方按狱于沂,闻讣号绝,徒跣冒雪而行,以至于济。
时有诏不听吏守三年丧,博士负缞绖诣登闻鼓院,三上章乞护丧终制,寝而不报。
又叩丞相马泣诉其事,虽不得请,君子是之。
既而诸弟扶柩以归,权窆于所居之右,以某年某月某日,卜葬于某县某里,以先太君祔焉,礼也。
公以行义著于州里,以于闺门。
乡人有小忿争,不诣官府决其曲直,取公一言。
诸子诸妇,动修礼法,虽从宦千里,若公在旁,其修身训子有如此者。
之姓自展禽始,执卷者知之矣,今略而不书。
博士之归朝也,得雷泽
雷泽,某之故里也,始以邑中进士见,博士厚于我;
司直从事于济也,某寓家焉,司直善于我。
又尝拜廷评府君于堂上,其为交也,可谓久矣。
乞铭公墓,义不可辞。
铭曰:
处士之名兮象著于天,廷评之赠兮泽漏于泉。
子孙文雅兮后嗣绵绵,刻铭墓石兮以永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