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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洲县厅记986年 北宋 · 王禹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六、《小畜集》卷一六、《吴郡志》卷三七、《吴都文粹》卷九、《长洲艺文志》卷一 创作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天下语宰邑之贤者,率以宓不齐为称首,以其弹琴化民,民不忍欺,谓得致理之要也。
殊不知行是道者,不独系于人,亦将系于时也。
当时王室虽微,皇纲未绝。
有周礼在,则单父岂曰乱邦;
有圣人为师,则子宜乎行道。
居百里之位,得诸侯之权,社稷民人,自我而已。
井田车赋,得均其轻重;
刑罚教令,得济其宽猛;
凶荒水旱,得专其赈恤;
农时民力,得听其休息。
然则无私于心,克俭于身。
辨田之腴瘠,定赋之上下。
强暴者刑之以法,孝悌者旌之以礼。
宽其教以诱人,峻其令以约吏。
时丰则敛之,岁饥则赈之。
农有力而不夺,役非时而不行。
辟之以庠序,诲之以礼乐,使父子亲、兄弟友、夫妇和,然后教祭祀以事鬼神,行庆吊以睦乡党。
自然怀土不散,熙熙如,弗知其然而然也,在上者不鸣琴而何俟哉!
洎王道云亡,霸图孔炽,大小相并,强弱相攻,区区子男,宗庙不保。
故《传》曰:「汉南诸姬,楚实尽之」。
又曰:「楚县陈,盖县之始也」。
秦有天下,画三十六郡,则小国皆为县而隶于郡矣。
国之于郡,犹身之有臂也;
郡之于县,犹臂之有指也。
国取于郡,郡取于县,县取于民,是以臂指捶民而自奉也。
由是田有暴赋,丁有常佣,役而不休,朝令而夕必具。
小则惩之以殿最,大则惧之以刑法。
岂唯道不能行,亦将身受其辱,遂使宰邑者茍禄食、免笞骂而已。
昔人叹「徒劳」而歌「归去」者为是也。
向使子贱复生,亦将舍琴折腰,奔走不暇,况行道乎?
虽欲不顾其时,不程其力,亦犹建一指而扶天柱,不其艰哉?
时使之然也。
长洲之名,见《吴都赋》,贞观中吴县以建之,垂二百年,宰邑名氏,县志阙焉。
钱氏享国几一百稔,专建属吏,莫得而知。
皇上嗣位之二载,淮海王归于我,国家始设官以理焉。
袁仁鐬首之,王某次之。
其土污潴,其俗轻浮,地无柔桑,野无宿麦,饪鱼饭稻,衣服卉,人无廉隅,户无储畜。
好祀非鬼,好淫内典,学校之风久废,诗书之教未行。
兼并者僭而骄,贫窭者欺而堕,田赋且重,民力甚虚,租调失期,流亡继踵。
或岁一不稔,则鞭楚盈庭而不能集事矣,至有市男女以塞责者,甚可哀也。
是盖隔中夏之政,寖列国之风使然也。
今圣人求理于上,庶官陈力于下,斯民之泰,其有渐乎。
某非循良之才,莅凋瘵之邑,仍以旧贯,民安仰哉!
会到任之明年,大有年也。
先是,司漕运者,转民岁租,更送他郡,苦舟楫之役,糜堰埭之费者久矣。
至是,始听民以本属郡输之,从便宜也,亦小康之有萌矣。
是岁狱讼靡繁,赋调中考,因鸠敛民瘼,评议政体,总而刊之,存诸厅事,待贤者以举之,所谓能言而不能行者也。
大宋雍熙三年正月九日,守大理评事知县事王禹偁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