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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谓996年 北宋 · 王禹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小畜集》卷一八 创作地点:安徽省滁州市
学士谓之足下:间者递中书至,且与诗俱。
书之所指,皆中吾病,非谓之爱我,不能至是之切也。
《语》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传》曰:「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易》曰:「不远复,无祗悔」。
此皆古圣贤之旨,吾将践而行焉。
然书之所谓「『为善无近名』,名者公器,不可多得」云云者,吾亦有答焉。
夫名之于人,亟且大者也。
盖修之于身,则为名节;
行之于世,则为名教。
名废,则教几乎息矣。
且名恶可近邪?
恶可得邪?
苟无其实,虽欲近之,远矣;
虽欲得之,失矣。
是以仲尼修《春秋》,以名为主,故曰求名而亡,欲盖而彰。
彼齐豹者,欲得不畏强禦之名,而圣人不与;
三叛人者,欲盖其恶名,而圣人固书之。
甚哉,仲尼之于名之急也!
谓之第一进士,得一中允,而欲与世浮沉,自堕于名节,窃为谓之不取也。
吾之去职,由高亢刚直者。
夫刚直之名,吾诚有之。
盖嫉恶过当,而贤不肖太分,亦天性然也。
而又齿少气锐,勇于立事。
今四十有三矣,五年之中,再被斥弃,头白眼昏,老态且具,向之刚直不抑而自衰矣。
孟子四十心不动养浩然之气
先师五十而读《易》,可以无大过。
吾将从事于兹矣。
吾高亢则无有也。
何哉?
吾为主簿一年,奔走事县令,为县令三年,奔走事郡守
郡守柴谏议成务也,县令崔著作惟宁也,今皆存焉,可问而后知也。
三馆两制时,倍吾年者,皆父事之;
长吾十年、五年者,皆兄事之。
如是而谓之高亢,使吾如何哉!
是盖以成败为是非,以炎凉为去就者说之云。
当吾在内廷掌密命,亲我者不曰,子高亢刚直,将不容于朝矣;
又不当面折某人邪,不当廷争某事邪。
及吾退而有是说,非知我者也。
夫子曰:「天之未丧斯文也,桓魋其如予何」!
孟轲曰:「予之不遇鲁侯,天也。
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
谓之韩吏部不当责阳城不谏小事,不当与李绅争台参,以为不存远大者。
吾曰:退之皆是也。
夫「守道不如守官」,《春秋》之义也。
今不仕则已,仕则举其职而已矣。
舜作漆器,谏者不止,君岂有明于舜乎?
事岂有小于漆器乎?
盖塞其渐也。
退之为大京兆御史大夫,不台参,盖唐有制也。
退之管中丞得免台参以自解,则曲在矣。
吾又见退之袁州刺史,故事,观察使部刺史,皆曰「故牒」。
王弘中廉问江西,以吏部钜贤,特自损曰「谨牒」,而退之致书恳请,以为宜如旧制。
夫如是,退之可谓当官而行,何强之有者也!
谓之其少详焉。
虽然,谓之之亲我,昆弟不能及也,吾敢不多谢而自悔焉?
东闽风土与中土异,善饭自爱,是吾心也。
月日,某顿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