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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旱乞减禄疏端拱二年十月 北宋 · 王禹偁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宋史》卷二九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四三
臣尝读《墨子》有《七患》一篇,言岁旱凶饥之事。
虽本小说,似有裨于时政。
大抵一谷不收谓之馑,二谷不收谓之旱,三谷不收谓之凶,四谷不收谓之馈,五谷不收谓之饥。
馑则大夫以下皆损其禄五分之一,旱则损其二,凶则损其三,馈则损其四,饥则尽无禄,廪食而已。
今旱云不沾,宿麦未茁,既无九年之蓄,可忧百姓之饥。
望陛下特降诏书,直云君臣之间,政教有阙,自乘舆服御以下至百官奉料,非宿卫军士、边庭将帅,悉第减之,上答天谴,下厌人心,候雨足如故。
臣朝行中家最贫,奉最薄,亦愿首减奉以赎耗蠹之咎。
外州岁市紫茜、皮翎、䈥角之类,亦望权停一年;
事材八作,文思紫云工巧之技,亦罢其作。
近城掘土侵墓者瘗之,外州配隶之众非赃盗者释之。
然后戒州县吏以古昔猛虎渡河、飞蝗越境之事,境内山川灵庙,并委祈祷。
其馀军民刑政之弊,非臣所知者,望委宰相裁议颁行。
但感人心,召和气,变灾为福,惟圣人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