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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条奏事宜太平兴国七年十二月982年12月14日 北宋 · 田锡
 出处:全宋文卷八五、《咸平集》卷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四五、《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九、《续资治通鉴》卷一二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臣备位谏垣,出官河朔,虽励忠勤之节,未伸謇谔之诚。
尸素自知,彷徨益切,何以分陛下忧勤之寄,何以副朝廷委用之恩?
敢不夙夜有思,涓埃欲效?
愿以刍荛之见,上希英圣之知。
今陛下命以颁条,委之理郡,亲民之心,无先于此。
茍所理之郡事简狱空,所亲之民风淳俗厚,所谓莅民有术,御下有能,足以副朝廷任用之恩,有以彰陛下忧勤之旨。
然事有无从而得简,狱有无因而久空,民风未致于淳和,物俗未臻于淳厚。
虽有莅民之术,无得而施;
虽有御下之才,无从而设。
况臣闇懦,御下非才,以臣愚蒙,莅民无术,但可言其久弊,恤其未安。
久弊者,昔近并门,邻于敌境,备边之费,禦寇之兵,二十馀年,民不遑息。
未安者,今以北狄,迩于塞垣,屯兵禦戎,飞刍挽粟,三十馀郡,民不甚丰。
筦榷货财,网利太密;
躬亲机务,纶旨稍频。
臣所谓网利太密者,酒曲之利,但要增盈;
商税之利,但求出剩。
或偶有出剩,不询出剩之由;
或偶有亏欠,必责亏欠之过。
递年比算,只管增加;
递月较量,不管欠折。
然国家军兵数广,支用处多,课利不得不如此征收,筦榷不得不如此比较。
穷尽取财之路,莫甚于兹;
疏通殖货之源,未闻适变。
似不知止,殊无定期。
今乞国家以关市之征,定其常数;
酒曲之利,授以常规。
或偶有增加,不更求出剩;
或偶有亏折,即可令于出剩时补填。
且如州县征科,农桑税赋,年丰则未闻加纳,岁歉则许之停征,自然理得其中,民知所措。
何以言之?
民生于利,亦犹鱼生于水也;
民困于利,又如水涸于鱼也。
愿更生于谠议,别布新条,当生民既庶之时,是求理酌中之际,天下幸甚,海内幸甚。
臣所谓纶旨稍频者,臣尝读扬子《法言》曰:「圣人之道犹日中」。
又尝览太公《六韬》曰:「圣人之道犹龙首」。
龙首谓高视而远听,日中谓融明而烛幽。
是知君有居上之威仪,臣有奉上之职业。
君道务简,简则号令审而人易从;
臣道务勤,勤则职业修而事无壅。
臣伏见陛下忧民太过,视事太勤,每日早于崇德殿受百僚之朝,至日午于讲武殿视万机之事,或进呈申状,或拣阅军人,或躬问缧囚,或亲观战马。
自匦而进者,或详其词理;
挝鼓以闻者,或询彼冤诬。
皆金口言词,人人省问;
天心揆度,一一区分。
有以见陛下劳万机之神,自此见臣下亏事君之职。
况今四方无事,多垒尽平,何以劳陛下如此太勤,何以使三公因此无愧?
盖陛下虑四聪或有所未达,万机或有所未知,文王之心,遂乾乾而夕惕;
成汤之意,贵孜孜于日新。
然陛下何不移此勤劳以求贤,何不改此精专于选士。
谏官则置之左右,御史即委以纠弹。
给事中当材者,许之封驳诏书;
起居郎有文者,命之纪录言动。
百职如是,各举其业;
千官如是,各得其人,则何忧事不允釐,何虑民不受赐?
今有司指挥,多以劄子取圣旨;
官员注拟,必须引见听敕裁。
事若允当,则既由宸衷;
事若未当,则亦归睿断。
如此皆劳天听,安用有司?
致陛下视事太勤,忧民太过。
况宫阙乃尊严之地,轩墀列清切之班,可以延伫贤良,询求理道。
岂宜使押来囚系,或病患军人,或虚词越诉之徒,或侥倖希恩之辈,引之便殿,得面天颜?
陛下则随事指挥,临时与夺,其间有骤承顾问,上惧天威;
或偶有敷陈,稍惬圣旨。
性懦謇讷者,口虽奏而未尽其心;
奸诈辩词者,言虽当而未必有理。
陛下或赐之恩泽,或置以刑名。
然睿鉴周通,出令固无于枉滥;
而帝庭清肃,终朝岂称于喧嚣。
加以条理事宜,或伤烦琐;
施行诏敕,遂至稠重。
《礼》曰:「王言如丝,其出如纶;
王言如纶,其出如纶」。
喻其以近及远,渐光大于万方;
以言训人,可常行于百代。
简而且要,人则易从;
繁而又难,人则易犯。
《书》曰:「临下以简」。
又曰:「御众以宽」。
御众不以宽,则获罪者多;
临下不以简,则从令者少。
帝王有常道,禁令有常程,施令贵乎必行,设禁贵乎必止。
若令之无节,奉而行之者必难;
禁之无时,遵而止之者亦寡。
臣所谓网利太密既如彼,圣旨稍频又如此,愿陛下宽臣敢言之罪,察而审之;
望陛下听臣敢谏之言,择而行之。
臣复有未谕圣意之事三,又有奏请可行之事二。
未谕者,今内职诸司各有公廨,禁林近侍各有本厅,中书宰相职事之堂,相府是陛下优贤之地,今则于中书外庑置磨勘一司,较朝臣功过之有无,审州郡劳能之虚实。
眷言是职,本属考功
考功之职不修,而磨勘之名互出?
殊非雅称,深损大纲。
此臣所谓未谕圣意之事者一也。
其次,御史台本不禁人,今为系囚之所;
大理寺旧来置狱,今为检格之司。
授人之职者,本贵当材;
鞠狱以情者,自然无滥。
或诸侯有大过,或百姓有深冤,乃命台臣,委为制使宪府之风规自别,刑曹之按鞠无疑。
今则或挝鼓闻天,虚词诣阙,多差殿直承旨,使为制勘。
使臣殊非理狱之才,骤委鞠人之罪,其间有未明推勘,因致淹延;
或未晓刑章,妄加深刻。
既临以制书之命,置乎缧绁之中,上畏严威,谁敢拒捍?
及当录问,皆伏款词。
虽罪至徒流,必该申奏;
案既圆备,即据施行。
岂无陷于非辜?
岂无失于有罪?
亏陛下慈仁之旨,损朝廷钦恤之恩。
此臣所谓未谕圣意之事者二也。
臣每读史书,至于文集,或匹妇有正廉之节,野人有孝悌之风,尚旌彼门闾,或赐之粟帛,将以离浇漓之俗,亦以行风教之规。
修身者由此彰名,尚义者因兹立节
今国家官僚远宦,不得般家;
父母云亡,不得离任。
墨缞视事,宁安孝子之心;
明诏未行,深损圣人之教。
此臣所谓未谕圣意者三也。
昔汉文在位,称为刑措,岁终断狱者三十。
此盖民安其业,乃无咎于刑章;
物失其宜,必自罹于夭枉。
是以圣人见一物失宜,则必加恻隐;
知一夫失所,则必动哀矜。
御一衣,思天下女工之勤;
尝一膳,思天下农夫之苦。
故《尚书》曰:「不敢侮鳏寡」。
《周易》曰:「信及豚鱼」。
豚鱼至微,信犹能及;
鳏寡至贱,侮不敢加。
有以见圣人用心,无微不至;
圣人施惠,无所不均。
河朔数州衙前军将,应宣命配来之者,多江南、两浙之人,虽曾有敕文,许令自便;
然各无去著,犹系职名。
其间有不请衣粮,只望差使
设有得该请受,多是折支,时寒无衣,日馁无食,老小相聚,冻饿贫穷,羁旅无图,咨嗟愁苦。
与其配之而无用,孰若舍之而放归?
此乃可言者一也。
今国家封疆甚广,州县至多,令录阙员,据资劳而迁授;
簿尉满任,按岁月以除移。
其间廉吏虽多,抑亦贪夫不少。
贪者偶无彰露,刑罚宁加;
廉者未有升闻,旌酬弗及。
言乎赏劝,似未精详。
宜委诸州,遍令申奏,州有几县,县有几员。
奏其善者,则不善者自彰
奏其廉者,则不廉者自显。
或就加奖饰,或聊与转迁,则廉能既有所归,猥滥者宁无自愧?
扬清激浊,实为致理之先;
易俗移风,宜自亲民之始。
此臣谓可言者二也。
臣缕陈鄙见,烦黩圣听,臣不任惶恐战慄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