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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缘边营置屯田奏淳化二年 唐末宋初 · 柴成务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右编》卷四○
臣近以河北缘边州郡乞置屯田事宜具状闻奏,于今月二十六日长春殿召对,面奉圣旨,令具营置屯田利害,子细擘划封进者。
切以戎虏骚边,古今常事。
逐之则兽惊而鸟散,守之则师老而费殚。
是知帝王历代置之度外,止于列亭障以遏奔冲之患,营耕战以图经久之功。
果启天心,是恢远略。
谨按,古者井田之制以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顷,是一夫之田。
夫九为井,井方一里,井开四道而分八家,凿井于中,八家共用,是一井之法。
一井之法当计九顷之地,室庐沟洫毕在其中,先王所以定邦赋而足食也。
三代致理,何莫由斯。
今之屯田,取法于是。
大率地方四里置为一屯,一屯之田开十六井,阖井之户当一百二十八家。
家立垣墙,井分区域。
屯落之外,界以长沟,四四相从,多多益办。
是以地方四十里置屯一百区。
若东西展二百里之长,南北止四十里之阔,可以置屯五百,列井八千,居六万四千之家,侔一国三军之众。
以之耕则力均而功简,以之守则食足而心齐。
保众备边,无易兹道。
稽古人之明效,立圣代之宏规。
事若果行,虏则无患。
其有招纳劳徕之户,维持佃守之方,俟允施行,别为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