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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若北宋
奉诏看详诸路抛买名件奏大观四年四月 北宋 · 董若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九一、《宋会要辑稿》食货三八之八(第六册第五四七○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三六二、六五四页
奉诏取索看详诸路拖买名件等。
寻取索到京西都水磨务等共二十七处看详,共详每岁裁损二百四十五万一千九百八十一匹两石斤。
编修写成《大观看详诸路抛买物》第一至第十共一十册。
诏有定价低小者,略与增添一节。
若看详诸年所抛买名件不一,出产去处贵贱,随时不同,即难以预行增添。
缘已有量添价和买之法,尚虑诸路不切遵奉,临时价值低小,致亏损人户。
若有违犯,止从违令科罪,亦虑未足惩诫。
相度欲乞诸路和买上供之物,不比市价量添钱和买者,徒一年。
仍候买讫,具价申户部审察及提刑司常切觉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