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书
  

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十升也。賈昌朝作升十之也。此篆叚借爲斗陗之斗。因斗形方直也。俗乃製徒字。象形。有柄。上象斗形。下象其柄也。斗有柄者、葢象北斗。當口切。四部。許說俗字人持十爲斗。魏晉以後作升。似升非升。似斤非斤。所謂人持十也。

  

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㒳士相對。兵杖在後。象鬥之形。按此非許語也。許之分部次弟。自云據。形係聯。𠃨𠩀在前部。故受之以。然則當云爭也。兩丮相對象形。謂兩人手持相對也。乃云兩士相對。兵杖在後。與前部說自相戾。且文从兩手。非兩士也。此必他家異說。淺人取而竄改許書。雖孝經音義引之。未可信也。都豆切。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