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书
  

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耳箸頰也。頰者、面旁也。耳箸於頰曰耿。耿之言黏也。黏於頰也。邶風。耿耿不寐。傳曰。耿耿猶儆儆也。憂之聯綴於心。取義於此。凡云耿者、謂專壹也。杜林說皮傳耿光。而非字義。从耳。烓省聲。烓小徐作炯。大徐本舊皆作烓。烓讀若冂。見火部。耿古杏切。十一部。杜林說。耿、光也。古文尙書曰。文王之耿光。離騷注曰。耿、光也。又曰。耿、明也。从火。依韵會訂。聖省聲。凡字皆𠂇形又聲。杜說非也。徐鍇曰。此說或後人所加。

宋代 徐鉉 徐鍇 注釋

徐鍇曰:“凡字多右形左聲,此說或後人所加,或傳寫之誤。”

  

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火光也。小雅。不出於熲。傳曰。熲、光也。箋云。不得出於光明之道。按火光者、字之本義。傳不言火但言光者、其引申之義也。从火。頃聲。古迥切。十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