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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北宋 1020 — 1069
飞骑桥 北宋 · 李育
人野战如鹰扬,吴人水战如龙骧。
气吞魏王吴王,建旗敢到新城旁。
霸主身当万夫敌,麾下仓皇无羽翼。
途穷事变接短兵,生死之间不容息。
马奔津桥桥半撤,汹汹有声如地裂。
蛟怒横飞秋水空,鹗惊径度秋云缺。
奋迅金羁汗沾臆,济主艰难天借力。
艰难始是报主时,平日主君须爱惜宋叶梦得《避暑录话》卷下)
乞改正衮冕与制度不同者奏治平二年八月 北宋 · 李育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五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续文献通考》卷一一三
皇朝之制,天子之服有衮冕,前后十有二旒、二纩,并贯珠玑。
又有十二碧凤衔翠旒,在珠旒外。
版以龙鳞锦表,上缀玉为七星,旁施琥珀瓶、犀瓶各二十四,缀金丝网,钿以珠玑、杂宝玉,加紫云白鹤锦里,四柱饰以七宝,衮服间以云朵,饰以金钑花钿窠,装以珠玑、琥珀、杂宝玉。
祭天地宗庙,飨太清、玉清昭应景灵宫等服之。
臣窃以郊庙之祭,本尚纯质,衮冕之饰,皆有法象,非事繁侈,重奇玩也。
冕则以《周官》为本,凡十二旒,间以采玉,加以纮、綖、笄、瑱之饰。
衮则以《虞书》为始,凡十二章,首以辰象,别以衣裳绘绣之采。
东汉至唐,史官名儒纪述前制,皆无珠翠、龙锦、犀宝、七星、云鹤之饰。
何则?
鹬羽蚌胎,非法服所用;
琥珀犀瓶,非至尊所冠;
龙锦七星,已列采章之内;
紫云白鹤,近出道家之语,岂被衮戴璪、象天则数之义哉?
自大裘制废,颛用衮冕,古朴稍去,而法度尚存。
明水、太羹,不可以众味和;
《云门》、《咸池》,不可以新声间;
衮冕之服,不宜以珍怪累也。
魏明之用珊瑚,江左之用翡翠,侈靡衰播之际,岂足为圣朝道哉!
太祖建隆元年少府监进所造冕服,及二年博士聂崇义进《三礼图》,尝诏尹拙、窦仪参校,皆仿虞、周、汉、唐之旧,至四年冬服之,合祭天地于圜丘,用此制也。
太宗亦尝命少府制于禁中,不闻改作。
章圣泰山礼官请服衮冕,帝曰:「前王服羔裘,尚质也。
今则无羔裘而有衮冕,可从近制」。
是岂有意于繁饰哉?
盖后之有司率意妄增,未尝搉议,遂相循而用。
仁宗尝诏礼官章得象等详议之,其所减过半,然不经之饰,重者多去,轻者尚存,不能尽如诏书之意。
至和三年王洙复议去繁饰,礼官昼图以进,渐还古礼,而有司所造,复如景祐之前。
又按《开宝通礼》及《衣服令》冕服皆有定法,悉无《会要》所载宝锦之饰。
况天地之德,无物以称,宗庙之荐,美亦多品,惟纯质之器,法制之服,仅可享之者。
太祖太宗削平僭伪,富有四海,岂乏宝玩哉?
愿不可施之于郊庙也。
臣穷谓陛下肇祭天地,躬飨祖祢,服周之冕,观古之象,顾复先王之制,祖宗之法。
其衮冕之服及韠、绶、佩、舄之类,与《通礼》、《衣服令》、《三礼图》制度不同者,宜悉改正。
请南郊太庙文武二舞各用六十四人奏治平二年九月 北宋 · 李育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五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续通典》卷八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九
南郊、太庙二舞郎总六十八,文舞罢,舍羽籥,执戈戚,就为武舞。
臣谨案旧典,文武二舞各用八佾,凡祀圜丘,祭宗庙,太乐令率工人以入就位,文舞入陈于架北,武舞立于架南。
又文舞出,武舞入,有送迎之曲,名曰《舒和》,亦曰《同和》,凡三十一章,止用一曲。
是进退同时,行缀先定,步武容体,各应乐节。
夫《至德升闻之舞》象揖让,《天下大定之舞》象征伐,柔毅舒急不侔,而所法所习亦异,不当中易也。
窃惟天神皆降,地祇皆出,八音克谐,祖考来格,天子亲执圭币,相维辟公,严恭寅畏,可谓极矣。
而舞者纷纷旁午纵横于下,进退取舍蹙迫如是,岂明有德、象有功之谊哉?
国家三年而躬一郊,同殿而享八室,而舞者阙如,名曰二舞,实一舞也。
且如大朝会所以燕臣下,而舞者备其数,郊庙所以事天地祖考,而舞者减其半,殊未为称。
事有近而不可忽,礼有繁而不可省,所系者大,而有司之职不敢废也。
伏请南郊、太庙,文武二舞各用六十四人,以备帝王之礼乐,以明祖宗之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