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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洪献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二十四 感通科
邺人
素禀律检。
相州大慈寺
蚤年以听涉之劳。
遂双瞽。
动须扶导。
人亦厌之。
以故常处一房。
旦夕礼诵不辍。
开皇十四年
忽空中有声。
其语自称般若檀越
来从受戒。
自尔数与谈话。
如世常态。
纲禅师
素于为同房。
一日上堂中食。
般若以衣一幞嚫献云。
劳陈法事。
为益不少。
必受之。
已而还怪失衣幞。
遍寺搜之。
乃具得于献之箧中。
殊愧为索言般若所嚫。
终莫之信。
俄而之房内狼藉。
奁匮颠倒。
衽席竿扇称尺摧折弃掷。
空中诟曰。
汝平生未尝供养三宝。
今姑小警。
后当大祸汝在。
虽瞽。
然共般若语历历如睹。
尝谓曰。
我伴侣极多。
皆在紫陌河上。
兹相随者仅三十人。
可今寺家设食。
食讫且于空中誇美其饮食以谢。
又以不设斋。
会欲祸
不得已乃营办如法。
空中报曰。
既能尔。
吾助汝喜。
仍以两缣遗献。
使一以施大众。
一以酬
赖之以益进所业云。
后竟卒于寺。
释洪献
邺人
少履道门早明律检。
听涉劳顿。
遂两目俱暗。
相州大慈寺
既无前导常处房中。
礼诵为先不辍晨夕。
开皇十四年
忽感一神。
自称般若檀越来从受戒。
数致谈话。
房僧纲禅师
上堂中食。
般若乃将纲一襆衣来嚫献云。
劳陈法事。
利益不少。
辄奉衣物。
愿必受之。
纳于匮中。
后纲食还怪失衣襆。
搜求寺内。
乃于所得之。
具以告语。
纲终不信。
神遂发撤纲房衣物被案。
狼藉满庭。
竿扇秤尺摧折数段。
神于空中语曰。
僧纲不好设斋会供养三宝。
我会祸汝未央。
虽目冥乃与般若言及事同目睹。
神语曰。
伴众极多悉在紫陌河上。
惟三十人相随。
可令寺家设食。
众僧便于西院会之。
神曰。
大好饮食。
劳费师等。
虽然僧纲不赴斋供。
后会使知。
纲无奈之何。
恐迫不已。
便私费财物营诸斋福。
般若乃曰。
既能行福。
今相放矣。
仍以绢两匹付献云。
当以一匹。
施大众一匹赠纲师。
对众受得具皆闻见。
仍依付领。
于后弥勤本业。
遂卒于所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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