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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日芳明至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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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日芳(16世纪—17世纪),号蠡源湖广承天府沔阳四川重庆酉阳宣慰司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黄日芳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湖广乡试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中进士工部观政,授霍丘知县七年调任江阴县
后曾任职朱大典军队的赞画,监督刘良佐军协剿史。
史可法推荐,任兵部职方司郎中,和秦士奇高邮督饷,别人都称他敏捷干练。
史可法在军队亲力亲为,他劝告:「书檄委托幕府,兵饷委托胥吏,相公只需要主持就可。
」又说:「用兵是致死之道,应以生机行动;将领是会死的官职,应以生气出行。
汾阳有很多歌姬,穷奢极欲,何曾因为私情废弃公务。
史可法笑而不答。
随后他负责防河、清河高邮,与来到的清朝使者辨论,又与陈士奇驻守邵伯,到扬州失陷后回乡。
隆武帝继位后,起用他为太仆寺少卿,福京沦陷后,不入城市,十馀年后卒。
主要活动
  • 1631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