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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鸣玉(16世纪—17世纪),字六端,湖广承天府沔阳州景陵县人。王鸣玉是万历四十年(1612年)的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成进士,获授庶吉士,四年转任兵科给事中,管皇城,五年升工科右,管厂库,巡青,六年巡视京营,以正直闻名,魏阉憎恨他不依附,被外任陕西陇西道副使,临行前依然上疏数千言指责朝廷奸人,抵任时适逢久旱,部下却犯禁采矿,他独自驰谕对方:「良民已受苦良久,不应再恐惧官员,立刻停止采矿,否则诛杀你!」又在烈日披发徒步祷告,很快大雨降下,啸聚解散,人民欢呼说:「观察生我,不然已经被杀了。」七年升陕西参政。崇祯帝即位,特旨起用王鸣玉为刑科左给事中,因为让囚犯逃脱失职外调,二年降为知事,五年升任工部主事,八年改礼部祠祭司主事,升礼部精膳司郎中,不久称病辞官。
主要活动
- 1622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