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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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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重号坦斋江西南安府大庾县人
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江西乡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联捷癸丑进士四十三年进士龙门县,性明察,无奸不烛。
有民告人盗牛,以皮置人池中,一索得之三重曰:此诈也,皮在池中,汝何从知。
其发摘类如此。
后以才调番禺县丁内艰,服阕,补潮阳县,所至以廉明著。
吏部主事,忤魏珰去。
崇祯初,起文选司,疏陈铨司贿徇之弊,上嘉之。
温体仁以戚属托,使得善地,弗听,且以年老摈斥之,体仁怒,有迎合当国者,遂诬三重以赃私,文成罪案,谪戍信丰县,当告讦时,搜其邸,囊止六金,朝士愤然曰:有如此犯赃吏部耶!
数年体仁败,台谏交章白其冤,特召用,未行而卒。
妻张氏,事姑孝,姑病,刲股疗之,遂愈,事闻,旌曰纯孝之门。
主要活动
  • 1613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