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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兰彬(1816年—1895年),字荔秋,清朝广东省吴川市黄坡镇黄坡村人,首任大清驻美公使。陈兰彬22岁中选贡生,咸丰元年(1851年)中举人,三年(1853年)以二甲七名中进士,入翰林院为庶吉士,不久改任刑部主事,后升任员外郎。十年(1860年),丁忧回乡,主讲高文书院,之间曾入曾国藩幕。同治二年(1863年),陈兰彬丁忧期满,回刑部任职。不久因黄河决口,赴大名府赈灾,写出《治河刍言》8卷。后任江南制造局上海广方言馆总办。同治九年(1870年),在曾国藩的推荐下,以太常寺正卿衔被任命为留美学生委员,会同副委员容闳制定了《挑选幼童前赴泰西肄业章程》十二条。同治十一年(1872年)七月,陈兰彬率领从广方言馆毕业生中挑选出来的30名幼童赴美国留学。9月22日到达美东康涅狄格州的哈特福德。然而,在容闳眼里,陈兰彬是一位思想保守的官僚。次年,陈兰彬受命前往古巴调查华工情况,迫使西班牙当局于1877年签订《会订古巴华工条款》,对华工进行保护。光绪四年(1878年),陈兰彬以宗人府丞衔被正式任命为驻美国、西班牙和秘鲁公使。七年(1881年)奉诏回国。期间受到吴嘉善的影响,转而反对继续进行幼童留学计划,最终导致留学计划夭折。至1881年底,除已病故者3人、中途辍学者23人,剩下的94名留美幼童,分三批回国。回国后,陈兰彬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任大臣,最终以礼部左侍郎职致仕。回乡后重新主讲高文书院,先后主持纂修《高州府志》24卷、《吴川县志》10卷、《吴川风俗志》1卷、《石城县志》10卷等地方志。还著有《毛诗札记》、《使美记略》、《使美百咏》、《重次千字文》等诗文集。光绪二十年年末逝世于家中,谥文毅。
主要活动
- 1853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