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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其年(1818年—1870年),字芝泉,直隶献县(今属河北省沧州市)人。清朝翰林、政治人物。刘其年自幼丧父,孝顺生母。年龄稍长,随兄书年读书。道光十七年(1837年)中举人,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成丁未科二甲第七名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翰林院编修。不久迁任御史。同治元年(1862年),钦差大臣胜保因拥兵养寇,居功自傲而被谏官联名上疏弹劾,唯有山东道御史吴台寿为其申辩。刘其年即上疏抗辩,疏中列举胜保诸项罪状,同时一并弹劾吴台寿结党营私,且指出台寿之疏有八项悖谬之处。疏上不及十日,朝廷下令将胜保下狱论罪。同治二年(1863年)四月,吴台寿被罢免,七月,胜保被赐自尽。从此刘其年直声鹊起,而对其不满者也甚多。不久,被外放四川任知府。同治九年(1870年),改雅州府,卒于赴任途中。身后几乎无钱收殓,由四川总督吴棠出资治丧。
主要活动
- 1847年,进士,貢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