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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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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伦(15世纪—16世纪),字宗道山东成都府蓬莱县军藉。
赵秉伦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举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进士,授陕西咸宁知县,上级称其有卓异三十六事,入朝试任监察御史
弘治十八年(1505年)实授云南道监察御史
明孝宗驾崩,他提出送终大事下应该延迟查访,新政应该严肃,又弹劾朝臣哭丧不庄重,纠正勋戚侵佔土地,上奏后都一一获施行,不久因为父亲去世回乡。
主要活动
  • 1499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