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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戒环
新续高僧传·义解篇第二之一
释戒环温陵人,而佚其姓字。
赋性恬澹,不溽世味,寄身空寂,研精梵谊,深造道妙。
尝病《法华》、《楞严》旧释,词义渊𣁋,初学罕喻,因于禅暇作二经要解。
而《楞严》尤为翔晓。
其叙科判曰:“旧科经执匿王、琉璃异代,谓非一会顿说;判教局持地、耶输等事,而断为《法华》之后,愚窃疑焉。
夫夜壑负趋,速于反掌,匿王代谢,可唯旦暮,而楞严法会,自夏徂冬,此不应执异王,疑异会也。
《法华》自镫明以还,诸佛无时不说,菩萨无时不證。
《持地》既曰闻诸如来宣妙莲华,岂止释迦与?
经称摩登由神咒力,消其爱欲,与耶输同悟夙由,或得出缠,或蒙授记,若执授记为《法华》之事,则灵山会上当有摩登乃可言同。
且既言由神咒力,知非《法华》,况有道记果记之异,今经所言乃道记,非《法华》果记也。
此又不应局授记而定先后者也。
经言最后垂范者,乃结辩魔文,当十卷末,实楞严法会最后,非临灭之最后也。
旧引多说皆无足为科判准绳,科判失准,则理义差矣。
法王设王,有条不紊,初说一乘顿教以立本,即华严也;次说三乘渐教以逗机,即阿含方等般若也;后说一乘圆教以显实,即《法华》也,《楞严》即《般若》、《法华》之中,实大乘终极之教,故如来密因菩萨万行修證之法,一切毕竟,自此以往,无复进脩,直造一乘圆妙之道,故法会上更无地位之说,纯谭妙法,随根印可,授记作佛而已。
《法华》之后,更说《涅槃》扶律谭常者,扶律所以属后事,谭常所以示真寂,此为临灭遗付之事,非有加于《法华》也。
说者不本扶律之意,辄判《楞严》在《法华》后,亦称扶律谭常。
然则,进脩既毕,而又进脩扶律之后,而又扶律,前则加于《法华》,后则赘于《涅槃》,是乃倒置骈枝,紊于法王之法矣。
夫进脩之事,譬之稼穑,犹耘耨也。
譬之芙蕖,犹敷华也。
既号《法华》秋穫,《涅槃》捃拾,不应穫拾之中又耘耨也,既号《法华》废权立实,如花落莲见,不应于废落之后,又敷华也。
以经證之,竛竮之子既领宝藏,复何所求?
化城之人既到宝所,复何前进?
镫明说已,中夜涅槃,释尊说已,四众唱灭,复何枝蔓于《楞严》哉?
如必《楞严》居后,则阿难既于《法华》诸漏已尽,而复于《楞严》未尽诸漏?
既于《法华》堪任佛记,而复于《楞严》未全道力?
既先领悟妙法,而复不知真际所诣?
既以安住佛道,而复为彼所传,溺于淫舍?
是皆倒置,理自不然。
故判《楞严》在《般若》后也。
盖《般若》之后,慧学方盛,定力未充,人或溺于多闻,失于正受,于是示首楞严之大定,资般若之大慧,使定慧均等,学行兼全,而究竟趣于一乘实相,此《楞严》所以作也。
论三经大致,无非为一大事因缘,而必先藉《般若》发明,次由《楞严》脩證,终至《法华》印可,然后尽诸佛能事,序固如是也。
然则,导达禅乘,抉择正见,莫尚《楞严》矣。
”又判法华教曰:“法王应运,出真兆圣,唯为一事,无有馀乘。
是以,首唱《华严》特明顿法,虽知根钝,且称本怀,及乎怖大昏惑,乃权设方宜,至于众志贞纯,则还示实《法华》,然则二经一始一终,教实相资,故今宗《华严》而科释也。
或谓《华严》纯谭实相,独被大机,《法华》引权入实,三根齐被,二经旨趣迥不相及,引彼释此,殆不知宗
而愚窃观《信解品》其父先来求子不得,中止一城,其家大富,穷子遥见,恐怖疾走。
正喻初说华严也,临终命子委付财物,穷子欢喜,得大宝藏。
正喻终说《法华》。
迹此观之,始而惊怖终而亲附者无异,父穷之所弃达之所获者无异,宝既无以异,何为而不应宗之耶。
又况二经以智立体,以行成德,放光现瑞,全法界之真机,融因会果,开脩證之捷径,凡所设法,意绪并同,二经相宗,亦足见圣人说法,始终一贯,果唯一事,无有馀乘,旨趣稍驯,幸无深诮也。
”《开元寺志》称:“戒环所撰《要解》皆能痛去名相繁蔓,使人无泥枝叶,入佛知见,直发明秘要宝藏者也。
”至今学者多宗之,殆不诬也。
一说开元千佛院有主僧日诵《法华》,一白鸽常止檐间,若听经状,一日不至,主僧怪之,夜梦人曰:“我,鸽也,得师经力,转生为人,生某氏家,腋有白毛可识,能视我乎?
”主僧如其梦求之,果然,父母遂许出家,少长来从之,得度为戒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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