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洪皓宋 1088 — 1155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88—1155 【介绍】: 饶州鄱阳人字光弼
徽宗政和五年进士
宣和中,为秀州司录,岁涝发廪损值以粜,又邀留浙东纲米以济人,人称洪佛子
高宗建炎三年,擢徽猷阁待制,假礼部尚书使金,完颜粘罕逼其仕刘豫,不从,流放冷山。
力拒受金官职,屡以金情密奏上达。
留金十五年始还。
以论事忤秦桧,贬英州安置九年,徙袁州,至南雄州病卒。
谥忠宣
博学强记,有《鄱阳》、《松漠纪闻》、《帝王通要》、《金国文具录》等。
全宋诗
洪皓(一○八八~一一五五)字光弼饶州鄱阳(今江西鄱阳)人。
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进士
台州宁海主簿秀州录事参军
高宗建炎三年(一一二九),以徽猷阁待制礼部尚书使金被留,绍兴十三年(一一四三)始归。
徽猷阁直学士,提兴万寿观,兼权直学士院
寻因忤秦桧,出知饶州
十七年,责授濠州团练副使英州安置。
二十五年主管台州崇道观卒谥忠宣
有文集五十卷等,已佚。
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鄱阳》四卷,另有《松漠纪闻》二卷行世。
事见《盘洲文集》卷七四《先君述》,《宋史》卷三七三有传。
 洪皓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鄱阳集》为底本,酌校他书。
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词学图录
洪皓(1088-1155)字光弼鄱阳人,有《鄱阳词》。
全宋文·卷三九二六
洪皓(一○八八——一一五五)字光弼饶州鄱阳(今江西波阳)人。
政和五年进士第,主台州宁海簿。
宣和中,为秀州司录,尝截留浙东纲米以济灾民,人称洪佛子
建炎三年,以谏移跸建康高宗所知,时议遣使金国,遂擢徽猷阁待制,假礼部尚书,为大金通问使。
至云中,粘罕迫仕刘豫不从,遂流放冷山,复徙燕京
在金凡十五年,累拒受金人官职,且多次密报金国内情,忠义之声闻于天下。
绍兴十三年得还,除徽猷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兼权直学士院
以论事忤秦桧,出知饶州,复责濠州团练副使,安置英州
居九年,始复朝奉郎,徙袁州,至南雄州卒,年六十八,时绍兴二十五年十月
谥「忠宣」。
著有《鄱阳》十卷、《春秋纪咏》三十卷、《猷轩唱和集》三卷、《帝王通要》五卷、《姓氏指南》十卷、《松漠记闻》二卷(存)、《金国文具录》一卷等。
洪适盘洲文集》卷七四《先君行状》,《宋史》卷三七三本传等。
主要活动
  • 1115年,进士
  • 1116年-1117年,两浙路台州宁海(浙江宁海),主簿,官台州宁海县主簿。
  • 1117年-1120年,两浙路台州宁海(浙江宁海),县令,摄宁海县令。
  • 1121年-1127年,两浙路秀州(浙江嘉兴),宣教郎、秀州司录事,迁宣教郎,为秀州司录事。
  • 1127年-1129年,两浙西路嘉兴府(浙江嘉兴),司录事,官秀州司录。
  • 1129年,两浙西路临安府(浙江杭州),大金通问使,得旨召对。起复为徽猷阁待制,假礼部尚书充大金通问使。
  • 1129年-1143年,两浙西路临安府(浙江杭州),大金通问使,兼淮南京东等路抚谕使,兼淮南京东等路抚谕使。
  • 1143年,两浙西路临安府(浙江杭州),权直学士院,除徽猷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兼权直学士院。
  • 1143年-1144年,江南东路饶州(江西鄱阳),知州,数忤秦桧,桧风李文会论劾,出知饶州。
词学图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