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岳飞宋 1103 — 1142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103—1142 【介绍】: 相州汤阴人字鹏举
农家出身。
徽宗宣和中从军,以功迁秉义郎,隶宗泽部下。
高宗建炎元年上书反对京师南迁,被夺官。
改从王彦,与金兵战于太行山
复随宗泽开封,任统制
死,随杜充南下。
四年,败金兵于常州镇江,收复建康
后参与平定李成曹成等割据势力,擢任都统制
绍兴四年,大破金与伪齐兵,收复襄阳等六郡,任清远军节度使。
五年,镇压杨么起事。
六年,驻兵襄阳,收复洛阳西南部分州县,联络太行山义军。
十年,率师北伐,连败金兀术,获郾城大捷,进军朱仙镇
高宗秦桧力主和议,一日降十二道金牌下令退兵,被迫班师。
十一年,受召赴临安,被解兵柄,任枢密副使
旋被诬入狱,以“莫须有”罪名被杀害。
孝宗时追谥武穆宁宗时追封鄂王
有《岳武穆集》。
全宋诗
岳飞(一一○三~一一四二)字鹏举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
徽宗宣和四年(一一二三)应募从军,屡立战功。
高宗康王时至相,命为承信郎
高宗即位,因上言北伐夺官。
后投河北招讨使张所,充中军统领,以战功累迁枢密副使
为主和派秦桧忌,且金人亦以杀为和议条件。
绍兴十一年,以谋反罪被害于大理狱中,年三十九。
为著名抗金将领孝宗淳熙六年(一一七九)追谥武穆宁宗嘉定四年(一二一一)追封鄂王
遗著后人辑为《岳武穆集》。
宋史》卷三六五有传。
今录诗十三首。
词学图录
岳飞(1103-1141) 字鹏举孝宗谥武穆,宁宗追封鄂王,理宗改谥忠武
相州汤阴人
有《岳武穆集》,词存三首。
岳飞(1103—1142) 南宋初期抗金名将。
字鹏举
相州汤阴(今河南汤阴)人。
曾先后任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官拜太尉
卒后谥武穆宁宗嘉泰四年(1204)追封鄂王
高宗绍兴四年(1134)起,任汉阳军制置使
绍兴五年改称后护军,在武昌驻屯长达8年之久。
绍兴八年再次“还军鄂州”时,作《满江红•登黄鹤楼有感》词一首,希望“却归来,再续汉阳游,骑黄鹤”。
为纪念岳飞黄鹤楼公园建有岳武穆遗像亭、岳飞铜雕、“精忠报国”牌坊和岳飞手迹“还我河山”石刻。
全宋文·卷四三三五
岳飞(一一○三——一一四二)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汤阴)人。
出身农家,少力学,尤好《左氏春秋》、孙吴兵法。
宣和中应募从军,累迁至统制
建炎四年,率部袭击金军,收复建康有功,升通泰镇抚使兼知泰州
绍兴初,参与讨破李成、范汝为等,擢都统制,屯驻九江
所部军纪严明,英勇善战,时称「岳家军」。
江西荆南鄂岳制置使
四年,收复襄阳,任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驻鄂州
平杨么,除宣抚副使,进驻襄阳,除宣抚使招讨使
派兵深入伪齐境,收复洛阳西南州县。
十年,大举北伐,克复蔡州郑州洛阳等地,大败兀术于郾城,进兵朱仙镇,欲渡黄河。
高宗秦桧主和,一日以十二金牌促退兵。
次年枢密副使,夺其兵权。
寻使万俟卨等诬,逮父子入狱。
此年末,以「莫须有」之罪名被杀害,年三十九。
孝宗时追谥武穆宁宗时追封鄂王
事迹详见《鄂国金佗稡编》及《续编》,《宋史》卷三六五有传。
主要活动
  • 1122年,两浙西路临安府(浙江省杭州市),镇南军承宣使江南西路沿江制置使,落阶官,为镇南军承宣使江南西路沿江制置使
  • 1122年,两浙西路临安府(浙江省杭州市),江南西路制置使,诏落沿江二字,改充江南西路制置使
  • 1122年-1134年,两浙西路临安府(浙江省杭州市),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为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置司江州
  • 1124年-1126年,河东路平定军平定(山西省平定县),偏校,擢为偏校
  • 1126年,河东路平定军平定(山西省平定县),进义副尉,补进义副尉
  • 1126年,河北西路相州安阳(河南省安阳市),承信郎,补承信郎
  • 1126年,河北西路相州安阳(河南省安阳市),成忠郎,转成忠郎
  • 1126年,河北西路相州安阳(河南省安阳市),保义郎,改保义郎
  • 1126年-1127年,河北东路大名府元城(河北省大名县),秉义郎,迁秉义郎
  • 1127年,河北东路大名府元城(河北省大名县),修武郎,转修武郎
  • 1127年,河北东路大名府元城(河北省大名县),武翼郎,转武翼郎
  • 1127年,京东西路应天府宋城(河南省睢阳区),修武郎、閤门宣赞舍人、充中军统领,自白身借补修武郎、閤门宣赞舍人、充中军统领
  • 1127年-1128年,京东西路应天府宋城(河南省睢阳区),统制,升统制
  • 1128年-1129年,京畿路开封府开封(河南省开封市),武功郎,转武功郎
  • 1129年,京畿路开封府开封(河南省开封市),武经大夫,转武经大夫
  • 1129年,京畿路开封府开封(河南省开封市),武略大夫、英州刺史,转武略大夫,借补英州刺史
  • 1129年-1130年,京畿路开封府开封(河南省开封市),武德大夫、英州刺史,转武德大夫,授真刺史
  • 1130年-1131年,两浙西路常州宜兴(江苏省宜兴市),武功大夫、昌州防御使、通泰州镇抚使、泰州知州,迁武功大夫、昌州防御使、通泰州镇抚使兼知泰州
  • 1131年,江南西路洪州南昌(江西省南昌市),神武右副军统制,充神武右副军统制,权留洪州,弹压盗贼
  • 1131年,江南西路洪州南昌(江西省南昌市),亲卫大夫建州观察使,授亲卫大夫建州观察使,讨建州范汝为起义军
  • 1131年,江南西路洪州南昌(江西省南昌市),神武副军都统制,为神武副军都统制,仍以所部屯洪州
  • 1132年,江南西路洪州南昌(江西省南昌市),权知潭州兼权荆湖东路安抚使、都总管,诏权知潭州兼权荆湖东路安抚使、都总管
  • 1132年,广南西路贺州(广西省贺州市),中卫大夫、武安军承宣使,以破曹成功,迁中卫大夫武安军承宣使
  • 1134年,荆湖北路鄂州江夏(湖北省武汉市),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荆南鄂岳州制置使,诏兼荆南鄂岳州制置使
  • 1134年-1135年,荆湖北路鄂州江夏(湖北省武汉市),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路荆潭州制置使,为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路荆潭州制置使。中兴后,诸将建节,未有如飞之年少者
  • 1135年,两浙西路平江府吴(江苏省苏州市),镇宁崇信军节度使、神武后军统制、荆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授镇宁崇信军节度使,依前神武后军统制充荆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加食邑五百户,食实封二百户,进封武昌郡开国侯
  • 1135年,两浙西路平江府吴(江苏省苏州市),荆湖南北襄阳府路制置使、神武后军都统制,为荆湖南北襄阳府路制置使,充神武后军都统制,将所部镇压湖湘地区起义军杨幺
  • 1135年,荆湖南路潭州长沙(湖南省长沙市),荆湖南北襄阳府路制置使、神武后军都统制、蕲黄州制置使,诏兼蕲黄州制置使,以目疾乞解军事,乞除一在外宫观
  • 1135年,荆湖南路潭州长沙(湖南省长沙市),检校少保、荆湖南北襄阳府路制置使、神武后军都统制、蕲黄州制置使,加检校少保,食邑五百户,实封二百户,进封鄂国公
  • 1135年-1136年,荆湖北路鄂州江夏(湖北省武汉市),荆湖南北襄阳府路招讨使,除荆湖南北襄阳府路招讨使
  • 1136年-1137年,荆湖北路鄂州江夏(湖北省武汉市),湖北京西宣抚副使,为湖北京西宣抚副使,徒镇武胜定国,襄阳府置司
  • 1137年,两浙西路平江府吴(江苏省苏州市),湖北京西宣抚副使、太尉,赏商虢之功,拜太尉。
  • 1137年-1139年,两浙西路平江府吴(江苏省苏州市),湖北京西宣抚使、太尉,升宣抚使
  • 1139年-1140年,荆湖北路鄂州江夏(湖北省武汉市),开府仪同三司、湖北京西宣抚使、太尉,授开府仪同三司,加食邑食封
  • 1140年,荆湖北路鄂州江夏(湖北省武汉市),少保、河南府路陕西河东河北路招讨使,授少保兼河南府路陕西河东河北路招讨使,加食邑食封
  • 1140年,荆湖北路鄂州江夏(湖北省武汉市),少保、河南北诸路招讨使,李宝等杀死鹘旋郎郡,复败金人于黄河南岸,作申省状
  • 1140年-1141年,荆湖北路鄂州江夏(湖北省武汉市),少保、河南府路陕西河东河北路招讨使,改河南北诸路招讨使
  • 1141年,两浙西路临安府(浙江省杭州市),枢密副使,除枢密副使,加食邑实封
  • 1141年,两浙西路临安府(浙江省杭州市),万寿观使,罢枢密副使,充万寿观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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