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希逢,
太祖九世孙(《
宋史·宗室世系表》八)。
理宗淳祐元年(一二四一)为
汀州司理参军(
明嘉靖《
汀州府志》卷一一)。
开禧初华岳因上书请诛
韩侂胄、
苏师旦编管
建宁时,
希逢与华交往甚密,差不多尽和华《
翠微南征录》中诗。《南征录》中亦有《贺
赵法曹》《答
赵法曹》等诗,当即其人。原诗题注中介绍其生平为字可久(一作
可父),“以词赋
明经屡首监曹,初尉赣之石城,……次任
建安法曹。明年复为
南省锁试第一,又明年发兵上边”。
赵希逢诗,据《后村千家诗》、《诗渊》所录,编为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