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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代
吴秉信南宋 ? — 1156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州鄞县人字信叟
徽宗宣和三年进士
初为国学官
高宗绍兴中秦桧张浚复出,欲诬潭州新筑宅第僭制,命秉信往察之,归告不附意,因被黜。
后复官,历吏部侍郎,出知常州
全宋诗
吴秉信
~一一五六),字信叟鄞县(今浙江宁波)人。
徽宗宣和三年(一一二一)进士,初为国学官(《延祐四明志》卷四)。
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为详定一司敕令所删定官(《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六)、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七)。
十四年,守起居舍人,出知江州(同上书卷一五一),十八年,以拂秦桧意,罢(同上书卷一五七)。
二十六年,以吏部侍郎出知常州,卒(同上书卷一七四)。
全宋文·卷四○○九
吴秉信
——一一五六),字信叟鄞县(今浙江宁波)人。
宣和三年进士第绍兴初太常博士历官屯田员外郎右司员外郎起居舍人,出知江州
秦桧意,绍兴十八年放罢,后以左朝散郎主管台州崇道观
绍兴二十六年,除起居郎权给事中,又试中书舍人,兼实录院修撰,迁吏部侍郎
同年,为臣僚奏劾,降充右文殿修撰常州
未上任,卒,赠左中奉大夫
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七、一五一、一七四及《延祐四明志》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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