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昉,后
更名旦,
字方明,
潮州揭阳(今广东揭阳)人,
宣和六年进士。
绍兴中为
左宣教郎,迁
祠部员外郎。
九年,擢
礼部员外郎、
知制诰,试
太常少卿,兼
崇政殿说书。出知
虔、
潭州,为
湖南安抚使。尝希
秦桧意劾
向子忞强横虐民。
十六年以措置徭人有功,升直
宝文阁。任
夔州守,
十八年得替,再任
湖南。见《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六一、职官七○之二九、选举三四之八,《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一二八、一三○、一三四、一三五、一四九、一五二、一五三、一五五,《
南宋馆阁录》卷八,《
宋史》卷四九四,《
南宋制抚年表》卷下,《
宋诗纪事补遗》卷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