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627
【介绍】:
明陕西朝邑人,字心一。万历二十九年进士。授清苑知县,迁刑部主事。张差挺击案起,问官初以疯癫具狱。之寀严讯得实,首发其事。其后乃以京察,用贪污罪削籍。天启初廷臣多为之讼冤,召复故官。二年,上复仇疏,言方从哲、崔文升等用药之罪。累迁刑部侍郎。魏忠贤窃柄,首翻挺击案,下之寀狱,竟瘐死。崇祯初得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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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寀(1571年—1626年),字心一,陕西朝邑县(今大荔)人。晚明政治人物,属东林党。王之寀为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进士。除清苑知县,迁刑部主事。曾处理梃击案的主角张差,用饭菜引诱他:「实招与饭,不招当饥死。」张差低头,又说:「不敢说。」王之寀命众人回避,亲自审问。张差的供言,结果供出是郑贵妃手下太监庞保、刘成指使。当时万历帝不见群臣二十五年,力主从轻发落。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京官考核,给事中徐绍吉、御史韩浚弹劾王之寀贪财,于是削籍为民。天启初年,廷臣多为他伸冤,召回恢复旧职。历任尚宝少卿、太仆少卿、太仆寺卿。天启四年(1624年)秋天,拜刑部右侍郎。天启五年捲入汪文言案中,岳骏声又控其勒索郑国泰二万两,下诏追查。魏忠贤专权,修《三朝要典》时,“梃击案”以王之寀为首犯。后又被府尹刘志选弹劾,逮下诏狱,坐赃八千,之寀竟瘐死狱中。崇祯初年,得到平反,复官,赐予救济。
主要活动
- 1601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