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诗文库
陶谷以下举堪藩府通判官诏乾德二年七月辛卯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三、《宋大诏令集》卷一六五、《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七之一(第五册第四六六二页)
得士者昌,既允资于共理;
荐贤受赏,宜各举于所知。
将选器能,必求名实。
宜令翰林承旨陶学士窦仪太常卿边光范、御史中丞刘温叟刑部侍郎刘熙古枢密直学士赵逢、给事中刘载、马士元沈义伦谏议大夫王营、冯瓒知制诰王著卢多逊起居郎氏居方、窦侃、起居舍人刘兼李铸左补阙宋温故王格古、拾遗徐雄秘书监尹拙左庶子鸿胪少卿聂崇义右司郎中张鸾、吏部郎中邓守中、兵部郎中贾玭、张湜、司勋郎中率汀、礼部郎中李铉工部郎中边玗、开封任傲、浚仪柴自牧、左司外郎张澹司勋外郎朱洞、刑部外郎和岘司门外郎蒋元吉、工部外郎滕白河南少尹卢亿、侍御史阎丕、高雅、殿中侍御史李穆雷德骧冯炳王祜师颂等,于见、前任幕职京官、州县官中,各举堪为藩郡通判官一人以闻。
务在公清,仍须通敏。
除官之日,仍署举主姓名,如辄敢徇私,显彰谬举,致州政之有滥,在职任以乖方,并量事状重轻,连坐举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