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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蠲经总制钱记嘉定七年 南宋 · 卓遵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五○、万历《漳州府志》卷二○、光绪《漳浦县志》卷七
漳之南,其县曰漳浦,俗厚讼稀,赋入饶羡,故为邑者不劳而民富,旧以金名焉。
士习趋下,贪夫徇财,经总制元额岁止万缗。
乾道庚寅邑令薛世清巧于掊敛,顿增至二万二千缗,以资二郡者论赏。
比三岁不敢亏,则以闻之朝,丽于籍,来者病之。
既力屈,遂目之为亏下钱。
于是令苟其心,吏殚其术,因民讼,创科罚,监督拘敷,不问有无,剥皮及肤,割肉啖腹,而民力重困,金与土同价矣。
新安朱文公曩岁守漳,悯斯偏于受病,拟奏减之未遂也。
其后俞公亨宗则令月输正数外,别解五百缗以充亏下之入。
既满去,弊复如初。
嘉定辛未,前守赵公汝谠甫视事,闻之恻然,剡奏便民,痛革兹弊。
礼部尚书曾公从龙兼官骑省,特取旨下本路宪司,索十载案牍,酌中制议行减免。
户部侍郎李公珏实参详定。
又据详刑使者陈公彭寿所申,岁合减二分七釐有奇,为钱五千七百馀缗。
且言在朝廷所损不多,而百里实被不赀之赐。
曾公主之力,庙议佥同,诏可之。
嘉定七年十一月二十有七日,得旨行下,如版曹所定。
命始至邑,士民翕然,以为合浦还珠,仅见前史,而漳浦之金自今复旧,盖圣朝特异之恩而远人希旷之遇也。
鼓舞欢迎,声若雷动。
今令赵君师缙于遵有常寮之旧,莅事再期,一意抚摩,兴滞剔蠹,惟恐伤民,意自此可行其志,不远贻书,诿记颠末。
遵以废疾,谢不敏,不置也。
既不获已,则仰而叹曰:得天下有道,在得民心,而下情不通,则上泽必壅。
漳浦以偏州一属县,去朝廷殆三千里,无名科扰为民深病者四十有五年,一旦转闻,亟蒙蠲减。
虽上泽所以不壅,远人所以归心者,皆圣天子一视同仁之大德,然非执政大臣与诸君子内外相孚,靡有捍格,则亦安能疏而导之,以达于远小之邑哉!
继自今,凡州县之可以便民者,将于此视,繇小而大,繇千百而万亿,于以宣德意,苏民瘼,其为泽庸有既乎!
子产不毁乡校,韩愈氏颂之,以为四海所以不理者,有君无臣,谁其嗣之?
我思古人。
故因其所请,特书以勉夫志于体国爱民者,不亦赵君之志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