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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否守臣奏状(一) 南宋 · 蔡戡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四六、《定斋集》卷二
臣前任本路提举常平茶盐公事,自淳熙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南雄州界首交割职事,入境以来,询究民间利害,与夫守令臧否,迄今二年,粗知一二。
伏准今降指挥,臣犹恐其间所闻未实,不敢轻信。
臣于九月内躬亲巡历,至肇庆、德庆府、封州等处访问士民,参酌向来所闻,具列如后。
所有诸州府见任官请给,臣即行下从实开具已未支数目。
广、惠、潮、梅、循、韶、南雄等州、肇庆府从来按月支给外,德庆府、封、新、英州已据报到积下钱数不等。
臣亦已将合解本司钱那拨凑数,并已支至六月,自后措置,逐月带支。
其馀诸州续据报到,依此施行。
谨具本路臧否守臣,下项须至奏闻者。
本路一十四州,除广州帅臣,英、连、新、封见阙守臣外,见任知州府九人:
潮州奉议郎黄定,所学不为空言,谙练民情,通达世务,施之政事,皆有可观。
而又劳心抚字,务欲实惠其民。
如减丁产钱,罢竹木税,禁止公人下乡,放免元夕敷钱,岁捐公帑二千缗支揭阳弓兵请给,拨官田五百斛充郡庠养士学粮。
狱无停囚,庭无留讼。
潮阳濒海,盗贼出没不常,民旅被害。
今春水军赴教,明示赏格,训谕激励;
遣统辖黄德、准备将林神烈深入海洋,擒获贼首陈聪、林益等五十八名,斩首四级。
自是盗贼远遁,海道肃清。
其人早中高科,留任馆职,已经朝廷擢用,不待监司荐论。
然循良之政,为一路最,臣不敢避嫌隐善,不以实闻。
惠州承议郎吴褒,性识疏通,吏能详敏,亦有爱民之心。
前任宁国府宣城知县,魏玉保奏治状,遂蒙朝廷擢知惠州
到官以来,究心职事,百废具举。
近者撙节公使等钱一万七千馀贯,为百姓代纳上供银,为永远之利。
臣自入境,询究本路利害,莫不以上供银为扰,而惠、英、韶、连、南雄五州偏重,尤为民害。
乃能节用度,捐公帑,以代其输,只此一事,已居臧最。
其他治迹,不敢缕陈。
右二人臧之最/知肇庆府朝散郎朱自求,禀资疏豁,用心慈祥,接物以诚,倾倒无隐。
臣近巡历至本府,据士民邝沛然等列状称:本府高要县旧造甲簿,分差户长催科,乡民被扰。
自求即行罢去,出榜立限,劝诱输纳。
又拨备宅物充贡院使用,辍公库钱支外县供给,唯恐科扰于民。
兼点检本府仓库簿历,收支分明,财赋仅足,不求赢馀官兵俸料按月支给。
但其人举措稍轻,然亦无过。
右一人臧之次/知韶州朝散大夫吴彦夔,到官年馀,郡无废事,财赋不阙。
去年郴寇侵扰,彦夔保护一方,安静无虞
但决事多出胸臆,不甚详审。
南恩州奉议郎赵伯逿,居官颇谨,为政不苛,稍罢无名之敛,邦人称之。
秋试,士子喧鬨,伯逿捕治一二,终场帖然。
但到官未久,治效未著。
南雄州朝散大夫韦能千,所至有廉称,郡事亦理;
但赋性狷急,不能容物,以故毁誉不齐。
梅州朝请郎孟镈,素号能吏,所至辄办。
本潮之一邑,户口稀少,民讼简省,财赋自足,镈无施设,以见其才。
循州朝请郎廖过,粗有吏能,但用刑太深,理财稍急。
才虽足以集事,恐无恺悌爱民之心。
右五人,赵伯逿、孟镈、廖过到官未及书考,吴彦夔、韦能千为政平平,无卓然治行可书,亦无显然过恶可录,未敢轻加臧否,谨摭其实一二奏闻。
德庆府承议郎陈焘,所为疏谬,郡事不理,内不能教子,外不能戢吏。
纵令子弟通衢跃马,出入无度。
又吏谭颖盗用官钱三千馀贯,财赋亏陷,用度窘急,官兵俸给累月不支,传闻籍籍。
臣不敢尽信,兼无百姓词诉,未敢轻发。
臣遂亲往巡历,采之寮属与夫士民,委有上项疏谬不职事件,难以存留在任。
欲望朝廷特赐详酌施行。
右一人否之最。
简子崧时丞建德 南宋 · 赵蕃
石田渡口钲鼓鸣,忆同居民送君行。
至今是邦数廉吏,君与韦陆俱其名(自注:谓韦公能千、陆公洸)
别来忆君已腾趠,故人无复思渔钓。
岂知更作畿县丞,未免流俗轻嘲傲。
如君为学未易论,渊源固自知所尊。
使其策足上台省,憸人吉士当以分。
韬藏自是玉之美,奈何有道贫贱耻。
汉宣且识东海萧,吾君聪明岂不尔。
愿君强饭力自持,九十半百古语之。
扁舟仅可顷刻住,便风催人当语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