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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张君墓志铭 南宋 · 楼钥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九九、《攻愧集》卷一○四
龙游为浙东壮县,号难治
绍兴间陶安世定有声之后,历数政不以善罢。
四明和卿袁州万载以捕盗赏改右承务郎,年壮气锐,往为之宰,亲党或劝止之。
既至,谒庙,以廉勤公平自誓:「上不负于君,下不欺于民,终始如一,神其临之」。
闻者竦然。
首定规画,凡听讼追科,出纳简稽,公吏抱案进退,皆有程度。
乡胥奸弊,智者不能尽察。
左右参验,甲乙相纠,簿籍更用薄楮,以防削改,字画分明,欺伪略尽。
有宗室子与强民为仇,各聚众至数百,期操兵夜斗于市。
尉趋告,公曰:「安有是事」!
命置酒,尉股栗不敢饮。
吏又告将合矣,君笑不答。
俄散去,约明日复至。
迟明,召二人者至庭,谓曰:「汝自相仇,彼众何罪,而使滥被杀伤乎?
不如挺身持刃,决雌雄于前」。
两人者相顾欲退,公曰:「官府有法,可容尔耶」?
分囚庑下,至累月,始悔过求免。
邑众为言,愿相保任使自新,即纵之,俱愧惕感服。
君既归,犹以时节致书问起居者数年。
设保伍之法,绘为鱼鳞图,居处向背,山川远近如指诸掌。
又籍其家之长幼、姓名、年齿、生业,纤悉毕载。
其崛强无行,邻里可以纠告,或犯法未就捕,而君已知其人。
私忿斗殴,邻不为劝止者与同罪。
牒诉诬妄,必坐其教令者。
法令易行,井若画一,欲以献之朝,通行天下,未果也。
豪右并大溪为舂硙以擅利,久为舟行之害,间有废之,仅能彻去浮屋。
君始并其基址去之。
初谒太守司谏施公元之,迎谓曰:「邑大未易治,盖以君尚少也」。
君曰:「正恐上官以为易,今知其难,则可为矣」。
守待寮属严,一日令赋外别输,四令奉命惟谨,君独争曰:「使某左枝右梧,月献缗钱千计,未为甚难,如贻患后人何」?
盛怒,君辞益坚,且曰:「宁弃官以归,已束装矣」。
守曰:「试子尔,乃能刚果如此」!
更荐之。
后日书问,如待子姓,家事亦或咨谋焉。
白革湖镇当水陆之冲,戍兵经由,不翅寇盗,莫敢谁何。
白帅府以军法齐之,无敢哗者。
有一士笼禽于市,为恶少年侵侮,君责其不学,送县庠从师受业,谨其程课。
居数日而后杖其所侮者,人皆悦服。
视事才三月,有诉君于部使者
覈其言不根,反以此受知。
又诉之朝,洎付有司,乃扳引前令事为言。
其人既伏辜,君之治行益白。
久之,谣诵杂然。
如《十德》诗、《能官赋》、《十可喜歌颂》,锓木镂石,几不胜数。
流闻四远,境内多立生祠。
惟灵耀、成志二寺,至以神事之,或致祷焉。
帅宪具绩效奏闻,有旨候任满赴都堂审察。
淳熙初元既造朝,干办行在诸军审计司,俄改差权发遣均州
制词有云:「风力敏彊,有声剧邑」。
是时孝宗皇帝垂意民事,由治县而擢为郡者不过数人。
丞相叶公衡,自于潜毗陵,卒至大用,均有管内安抚之权。
人谓君自此升矣。
四年陛辞,奏事称上意,且属以有机密事奏来,而台评以资浅论罢。
五年差知兴国军,前论者又以为言,改通判筠州
遭所生母安人方氏忧,服除,通判衡州,既授代而报罢。
绍熙二年主管台州崇道观
四年,通判广州
几年,适梅州阙守,诸司奏辟。
未几而属疾,庆元三年十月丙子殁于郡之正寝,享年六十有一,官止朝散郎
呜呼,命矣夫!
娶伍氏,封安人
子男五人:度、廙、庠、序、廉。
度将以君遗泽补官。
孙男六人:奇之、湘之、之、环之,次俱未名。
先一年,奇之卒。
孙女三人尚幼。
君之入广,从行者多困于瘴疠。
第四子序卒于,君念之切,阅月而君亡。
安人来自富家,善事其姑。
君既受命,悉以祖产归诸兄,而又不事生产,安人攻苦食淡,阃助为多,人无间言。
奉祭祀未尝不躬亲,抚庶子不翅如己出。
初封孺人,后得今封。
率诸孤扶君之丧远归,悲苦劳勚,人所难堪。
归而治葬,寻亦感疾,五年三月乙巳不起。
始公卜寿藏于鄞县清道乡邵家桥祖茔之侧,既以四年十一月丙申大葬,又以五月壬寅安人于君之墓。
呜呼,天之祸张氏何其酷耶!
先是,君之诸子为君求铭,以君既葬而迟之。
安人之丧,又哭踊以请。
余于君有连,又以齐年相好,尚何辞!
惟张氏自仲以孝友称,衣冠代不乏人。
永嘉南渡,始居于吴。
五季之乱,避地东来,有官于四明者,因家焉。
君之曾大父纶,累赠宣奉大夫
大父寅,赠朝散大夫
邦彦政和二年太学上舍进士第,官左朝散郎,赠朝议大夫
自叔祖宏举经明行修为吏部郎,遂为乡之望族。
君讳祖顺,和卿其字也。
生七岁而孤。
绍兴十四年,以朝议致仕恩补将仕郎,性资明悟,执丧如成人。
长从乡先生佥判沈公铢游,沈公爱之,至育于家。
晓畅世务,以气义自许,庶几大其家者。
居官所至可纪。
万载有盗窃发,躬勒部伍禽得之。
念其穷无所衣食而致此,以为案问自首,盗得不死。
衡阳岁饥,道殣相望。
君遽发廪赈给而后报,监司不罪其专,而以才具优长荐之。
提刑姚公恪、转运张公演、提举陈公傅良谓君敏彊精勤,廉平简素,不诡随而失守,不强梗以侵权。
尝稽其簿书,条目虽多,撮为一编,上收下支,日总其最,简当精密,无所容奸。
委之决狱,酌情参法,随手剖析,人称平允,相率列其状于上。
谏议张公釜为广帅,以岁有登歉,欲广储蓄,以备缓急,为经略司桩备仓,创立未久,专以委君为之。
条画纲纪,办事既速,了无遗策,张公亟称之。
在万山间,官舍民居率以为屋。
公虑火灾,更以木瓦。
自驿舍库廪两狱,先以公帑为之,民亦乐从。
郡计匮竭,为之经理,而用稍足。
又能葺学校为养士计。
汀、赣接境,岁晚辄百十为群,名曰负贩,实为剽掠,松源、石下为二州渊薮。
淳熙间,有啸聚者,自是几无宁岁。
君下车,即用龙游鱼鳞比伍之法行之,群盗为之屏迹。
郡治之后,茅苇弥望。
君令民筑室两傍者复其身,遂为通途。
旧以土客户社丁供州家之役,各有科调,为罢去之,皆起来暮之叹。
惜其见于用者止此也。
与人乐易,持论平恕,而勇于立事,不顾彊禦,毅然不可回夺。
居官廉约,为令时鬻产以继禄。
又好周人之急,力竭而无倦色。
嫉吏奸如仇,洞见肺肝,人不能欺,衡阳之劾以此也。
平居念当世利害,拟为奏草,以待施用,久遂成编,名《愚见录》。
藏书教子,尤所留意。
朝议有经解杂著数十卷,大书编次,宝藏甚饬,对之辄泣下。
呜呼!
古人以方六七十如五六十,犹可以行志,为邑宰而得名于史传者众。
如君龙游之政,可以不朽,故余表而出之。
家有《治县捷径》等书,皆公见于已试者,后来尚得以考其规模云。
铭曰:
张氏著姓,孝友惟仲。
晋华,支派尤众。
永嘉南渡,始为吴人
或官于明,遂大于鄞。
君起孤藐,以才自奋。
所至可纪,芒刃不顿。
龙游之政,绝后光前。
治声烨然,彻于帝前。
谓自此升,欲起辄仆。
晚试于,遂罹变故。
抱负有馀,赍志而亡。
哀哀贤助,又不胜丧。
邑人尸祝,足以不朽。
铭以表之,尚启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