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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田碑 南宋 · 曾汪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二六
泉州绍兴十六年九月十九日,准行在礼部尚书符:「准屯田关四月八日准绍兴十六年四月六日敕,中书门下省臣寮劄子奏:欲望圣慈敕命郡邑,以近降御笔籍田手诏模刻,立石于听事所,如戒石之铭,俾朝夕省觐,罔敢坠失。庶有以广圣志,承天庥。蒙屡省同奉圣旨,依奏牒州施行」。本州今恭奉圣旨,模刻立石于听事所者。绍兴十七年三月日立。左从政郎、司法参军、权察推臣曾汪,右从事郎、节度推官臣余麟,右承议郎、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赐绯鱼袋臣方周弼,右承议郎、添差通判军州主管学事兼管内劝农事、赐绯鱼袋臣王铸,右承议郎、通判军州主管学事兼管内劝农事、赐绯鱼袋臣韩习,左朝散大夫、知军州事主管学事兼管内劝农使、赐紫金鱼袋臣陈康伯。
按:《闽中金石志》卷八,石刻史料新编本。又见道光《福建通志》卷四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