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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连理树表 唐 · 闾邱均
 出处:全唐文卷二百九十七
臣闻灵气所生。
恒起于无形。
祥迹所凭。
名属于圣日。
虽微物之成象。
固王者之明徵。
臣所部官园中有李树
质茂宗生。
异标恒类。
交枝两出。
共理三连。
绿叶密而泛烟。
白花糅而似雪。
观于即事。
知者称瑞。
当今星精下流。
天意元寄
嘉图谁载。
休徵莫俦。
昔上林树生。
中兴刘氏。
推神议物。
我则居多。
臣谬齿劳章。
惭名首席。
欣逢偶数。
窃跃昌期。
景仁赋才元寄牡丹 北宋 · 韩维
五言律诗 押侵韵
胜事常归蜀,奇葩又验今。
仙官裁样巧,彩笔费工深。
白岂容施粉,红须陋间金(自注:洛花有间金者。)
不嗟珍赏异,千里见君心。
涪州被召辞免第十七状 宋 · 尹焞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一、《和靖集》卷一
右,绍兴五年十月初二日被召命,绍兴六年二月十三日准川陕宣抚司差官赍降到左宣教郎、充崇政殿说书告命一轴及袍履等,以疾病拜跪艰难,有妨拜受,即时具状申缴在涪州军资库,至今前后十七次具状申朝廷辞免上件恩命,乞归田里,访医自便。
累准朝旨,未赐俞允。
以沿路州军不敢敦迫,虽强扶持,已至国门。
缘在路冲冒,所患转加,见招医调治,未获痊愈。
所有准今月十一日尚书省劄子再降到元给告命,委是祗受未得。
除见别具状申辞免,乞特赐指挥依旧将上件告命等付元寄官司收管,仍乞检会累状,早赐敷奏施行。
伏候指挥
江阴军寄买临安府和买䌷绢诏乾道二年八月五日 南宋 · 宋孝宗
 出处:全宋文卷五二二四、《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二六(第七册第五九九九页)
江阴军元寄临安府和买䌷绢,特与减一千五百匹,却令临安府认买。
辞免召命状(一 壬辰二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二、《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二、《朱子奏议》卷一三、《古今图书集成》铨衡典卷一○四
右,正月十七日建宁府递到乾道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尚书省劄子,令遵依已降指挥,疾速起发赴行在。
续准本府再送到元寄军资库尚书省劄子二道,内一道备坐乾道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三省同奉圣旨,召赴行在指挥已于二月十日就本家望阙谢恩讫。
伏念才不逮人,学无所就,累蒙召擢,讫无补报。
近者丧制未终,复叨收召之命,甫及除禫,朝旨又趣其行。
虽至愚,仰戴恩遇,岂不感激奋励,庶以图报万分?
实以凡庸,自知甚审,顷希微禄,徒以为亲。
今则祸罚之馀,荒芜益甚,诚不忍虚冒荣宠,以增不洎之悲。
加以忧患侵凌,心志凋弱,近于髀里复发痈肿,虽幸破溃,耗损愈多。
正使义无可辞,筋力亦难勉强。
惟是迹涉违慢,心不自安,敢罄微诚,仰干洪造。
伏望参政仆射平章相公洞鉴悃愊,曲赐矜怜,都俞之间,特赐敷奏,早与寝罢元降指挥,庶使微贱小官获安愚分,免以稽留威命,抵冒刑诛,则不胜幸甚!
谨具状申尚书省,谨状。
建宁府 其一 1169年7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二、《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二、《朱子奏议》卷一三、《古今图书集成》铨衡典卷一○四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右,伏蒙使府专委崇安县文林赍送到元寄纳告命一道,尚书省劄子一道,印纸一轴,到所居,令祗受者。
照对近准尚书省劄子一道,据状辞免上件恩命,检会近降不许辞免指挥,付照会。
窃详上项指挥本意盖虑内外职任臣僚妄为辞免,妨废职事,即与今来所乞事体不同。
已将所准省劄具状申使府寄纳军资库,及申尚书省,乞赐敷奏寝罢去讫。
所有今来使府送到告命文字,委实难以祗受。
重念一介微贱,本无寸长,际遇圣明,累叨奖拔,所以每形逊避,盖亦各有端由。
昨来申省状中,不敢缕细陈述,是致愚悃未能自通。
今敢述其一二,乞赐备申,庶几微诚或蒙矜察。
窃缘本以诸生应举干禄,于绍兴十七年请到文解,得试礼部,叨预奏名,滥缀末第。
后来参部铨试,注授泉州同安县主簿
到任四年,省罢归乡。
偶以亲老食贫,不能待次,遂乞岳庙差遣
再任未满,误蒙召对,除武学博士
又以急于禄养,复乞岳庙一次。
又未满间,准敕差充枢密院编修官,寻以丁忧,不及供职。
续蒙收召,又以忧制未终,不获拜命。
比及免丧,再蒙检举催促,则忧患之馀,心志摧谢,血气耗伤,疾病交攻,不复堪从仕矣。
艰苦半生,首末如此,迂愚之分,敢不自安?
今乃误蒙褒嘉,特改京秩,畀以祠禄,宠数过优,内省庸虚,实为非据。
盖语其劳最,则入仕以来二十七年,闲居之日十居七八。
语其志节,则随群逐队,应举觅官,前后求闲,皆缘急禄。
语其学行,则躬行不力,未能寡过,俯仰愧怍,内讼方深。
此皆非有高世之心、绝俗之行,岂真能骄富贵而轻爵禄者?
而使之窃安贫守道之名,冒养老优贤之礼,以愚昧,尚有以自知不称,况公论有在,人谓斯何?
若复贪恋恩荣,不知引避,彊颜忍耻,腼面受之,此必传笑四方,贻讥后世。
虽不足道,实惧玷辱圣朝,此区区所以冒犯鈇钺而不得不尽其辞者也。
所有告劄印纸,既不敢祗受,谨已即时当面纳还崇安县文林
仍具公文回报,请为申送使府,依旧送库寄纳外,今谨具述愚恳。
欲乞钧慈矜念,特与备申朝廷,乞赐敷奏,收回元降告劄印纸,庶使小臣不致久违朝命,免获罪戾。
或蒙还以丁忧已前初品旧阶,改差岳庙一次,俾安愚分,以尽馀年,尤为厚幸。
不胜祈恳激切之至。
谨具状申建宁府使衙,伏乞照会,备申施行。
谨状。
建宁府 其二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二、《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二、《朱子奏议》卷一三、《古今图书集成》铨衡典卷一○四
右,使府牒,差建阳县主簿送到尚书省劄子一道,并元寄纳告命一道,省劄二道,印纸一轴,令祗受者。
窃缘昨来辞免,实以私义未安,不敢冒受朝廷褒宠之恩,所以控竭愚诚,仰干朝听,亦蒙使府备申去讫。
今来虽有上件回降指挥,缘所陈未奉俞允,义难苟止,须至再有陈述。
今有状一封申尚书省,欲乞使府发递前去。
所有告命一道、省劄三道、印纸一轴,其建阳主簿不肯交领前回,今专遣家人赍诣使府,乞依旧寄纳军资库
谨具状申建宁府使衙,谨状。
刘共父1166年10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九九、《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七、《二程集》第六七六页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近略到城中,归方数日,见平父示近问,承寄声存问,感感。
但所论二先生集,则愚意不能无疑
伯逢主张家学,固应如此,不敢议。
所不可解者,以老兄之聪明博识,钦夫之造诣精深而不晓此,此可怪耳。
若此书是文定所著,即须依文定本为正。
今此乃是二先生集,但彼中本偶出文定家,文定当时亦只是据所传录之本,虽文定盖不能保其无一字之讹也。
今别得善本,复加补缀,乃是文定所欲闻。
文定复生,亦无嫌间。
不知二兄何苦尚尔依违也?
此间所用二本固不能尽善,亦有灼然却是此间本误者,当时更不曾写去。
但只是平气虚心看得义理通处,便当从之。
岂可肚里先横却一个胡文定后,不复信道理耶?
如《定性书》及《明道叙述》、上富公与谢帅书中删却数十字,及辞官表倒却次序,《易传序》改「沿」为「溯」,祭文改「侄」为「犹子」之类,皆非本文,必是文定删改。
看得此数处有无甚害者,但亦可惜改却本文,盖本文自不害义理故也,《叙述》及富、谢书是也。
有曲为回互而反失事实、害义理者,辞表是也。
曲为回互,便是私意害义理矣。
惟《定性书》首尾虽非要切之辞,然明道谓横渠实父表弟,闻道虽有先后,然不应以闻道之故傲其父兄如此。
语录说二先生与学者语有不合处,明道则曰「更有商量」,伊川则直云不是。
明道气象如此,与今所删之书气象类乎?
不类乎?
文定答学者书虽有不合,亦甚宛转,不至如此无含蓄,况明道乎?
今如此删去,不过是减得数十个闲字,而坏却一个从容和乐底大体气象。
文定亦是偶然一时意思,欲直截发明向上事,更不暇照管此等处。
或是当时未见全本,亦不可知。
今岂可曲意徇从耶?
向见李先生本出龟山家,犹杂以游察院之文
比访得游集,乃知其误。
白先生先生叹息曰:「此书所自来可谓端的,犹有此误,况其它又可尽信耶」?
只此便是虚己从善,公平正大之心,本亦不是难事。
但今人先着一个私意横在肚里,便见此等事为难及耳。
又「犹子」二字,前论未尽。
《礼记》云:「丧服,兄弟之子犹子也」。
言人为兄弟之子丧服,犹己之子,非所施于平时也。
况「犹」字本亦不是称呼,只是记礼者之辞。
如下文嫂叔之「无服」,姑姊妹之「薄」也。
今岂可沿此,遂谓嫂为「无服」,而名姑姊妹以「薄」乎?
古人固不谓兄弟之子为侄,然亦无云犹子者,但云「兄之子」、「弟之子」,孙亦曰「兄孙」耳。
二先生非不知此,然犹从俗称侄者,盖亦无害于义理也。
此等处文定既得以一时己见改易二程本文,今人乃不得据相传别本改正文定所改之未安处,此何理耶?
又明道《论王霸劄子》等数篇胡本亦无,乃此间录去,有所脱误,非文定之失。
伊川《上仁庙书》此间本无,后来乃是用钦夫元寄胡家本校,亦脱两句。
此非以他人本改文定本,乃是印本自不曾依得文定本耳。
似此之类,恐是全不曾参照,只见人来说自家刻得文字多错,校得不精,便一切逆拒之,几何而不为訑訑之声音颜色,拒人于千里之外乎?
夫乐闻过、勇迁善,有大于此者,犹将有望于两兄,不意只此一小事,便直如此,殊失所望。
然则区区所以剧论不置者,正恐此私意根株消磨不去,随事滋长,为害不细,亦不专为二先生之文也。
如必以胡氏之书一字不可改易,则又请以一事明之。
集中《与吕与叔中书》注云:「子居,和叔之子」。
胡氏编语录,意其为邢恕之子,遂削此注,直于正文「子居」之上加一「邢」字。
顷疑吕氏亦有和叔,因以书问钦夫
答云:「尝问之邢氏,果无子居者」。
以此例之,则胡氏之书亦岂能一无缪误?
乃欲不问是非,一切从之乎?
况此乃文字间舛误,与其本原节目处初无所妨,何必一一遵之而不敢改乎?
近以文定当立祠于乡郡应求邦彦,二公皆指其小节疑之,魏元履至为扼腕。
今二兄欲尊师之,而又守其尤小节处以为不可改,是文定有所谓大者,终不见知于当世也。
此等处非特二先生之文之不幸,亦文定之不幸耳。
今既用官钱刊一部书,却全不赌是,只守却胡家错本文字以为至当,可谓直截不成议论。
文定之心却须该遍流通,决不如是之陋也。
若说文定决然主张此书,以为天下后世必当依此,即与王介甫主张三经、《字说》何异?
作是说者,却是谤文定矣。
设使微似有此,亦是克未尽底己私,所谓贤者之过。
横渠所谓「其不善者共改之」,正所望于后学,不当守己残而妒道真,使其遗风馀弊波荡于末流也。
程子尝言,人之为学,其失在于自主张太过。
横渠犹戒以自处太重,无复以来天下之善。
今观二兄主张此事,得无近此?
圣贤稽众舍己,兼听并观之意,似不然也。
胡子《知言》亦云:「学欲约不欲陋」,此得无近于陋耶?
如云当于他处别刊,此尤是不情悠悠之说,与月攘一鸡何异?
非小生所敢闻也。
每恨此道衰微,邪说昌炽,举世无可告语者。
望二兄于千里之外,盖不翅饥渴之于饮食。
乃不知主意如此偏枯。
若得从容宾客之后,终日正言,又不知所以不合者复几何耳。
钦夫尊兄不及别状,所欲言者不过如此,幸为呈似。
所云「或不中理,却望指教」,熹却不敢惮改也。
向所录去数纸合改处,当时极费心力,又且劳烦众人,意以为必依此改正,故此间更无别本。
今既不用,切勿毁弃,千万尽为收拾,便中寄来,当十袭藏之,以俟后世耳。
向求数十本,欲遍遗朋友,今亦不须寄来,熹不敢以此等错本文字误朋友也。
天寒手冻,作字不成,不能倾竭怀抱,惟加察而恕其狂妄可也。
申乞免监赃钱状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一、《黄氏日钞》卷七一
昨准使牒催林赃钱,已纳者申解,未纳者拘催。
及索到元案拖照,逐一审问元行承吏,乃知曲所甚多,有不容不申明者。
去岁开庆改元之三月,本司差专吏于正额之外令项买盐,谓之令盐。
适不幸遇岁春雨霜霖,盐课绝少,且无正额,安有令盐?
偶一得之,彼此争夺,监官既欲占为正额以充数,催吏又欲分为令盐以逃责。
催吏则倚分司为重,而监官则檬亭场为先。
一日有浦东管下杨葵等共发令盐三斛,监官赵催煎夺而印为正盐。
毛分司张泾堰散钱。
赵催煎出张泾堰迎接,元印盐专知林仁之子林厅子,随直本官分司厅,遂以夺盐事申报,就擒之。
既而以正盐、令盐均之归官,不足以深治之也。
此场有双灶户,逃亡十七八,课额最亏,改以此事送华亭县狱鞠之。
狱具,则逃亡不系其首尾,又不足以罪之也。
遂唤艄工浦东亭户问盐场公使诛求常例,旋令入状,判送县狱再鞠之。
计以一户曾得若干,总四场合计若干,一岁既计若干,积四岁又计若干,总而为数者至五十万贯,皆是因其一端迤逦展计,即无实赃。
本司亦疑其太甚也,行下止拘纳赃钱五万贯,事已恕矣,而林亦无可纳。
有一体厅子文林,仅罥挂同罪,亦系监纳之数。
文林尝入赘本场衙前市户胡千二之女,既而仳离之,雠恨方新,遂相与妄通此钱寄胡千二家,胡千二不胜其冤也。
遍行搜访此三吏亲戚相识,称自系元寄某人等家,皆是得之传闻,初不知其实迹。
厄会参凑,冤结牵联,凡平日初不识此三吏,及元不曾面接胡千二者,又从而过脚转注,半岁之间,巡尉之追捕无虚日,一境之内,人户之骚动无宁刻。
除邻保官连外,今照计以欠钱挂名案内者尚七十五家,闻其方监纳之日,械系满庭,鞭挞无算,所催犹不及数而止。
盖盐场厅子些少食利,随得随用,以了口食,安有积岁数万在家之理?
亦安有田园细软寄附在外之事?
今以一事贯伯之常例,而推算至于数万;
以一吏冤雠之妄通,而枝蔓近于百家,事皆凿空,势已筑底。
故虽以毛分司之威猛,亦不能不中止于此。
正犹先朝韩中丞详定放欠,谓待家业荡尽,方理欠数。
毛非住催,无可催也。
今使台布行新政,并已放免虚掷,而停住分司,正欲扫除烦扰。
况此事名虽有欠,实皆无辜。
元申之数虽存,元之人已放,家之破者尚哭,人之痛者未瘳,其人岂可复追,其钱岂可复得?
上司未知因依,固宜再此行下。
某既以考见终始,岂容不据实申明?
所有毛分司到钱,已于二月十一日就寄库钱数内申解讫。
田三百二十四亩,数内惟胥浦乡六保奚四七兄弟所种二十七亩系林松田,馀皆妄通,并无着落。
到什物元系妄通,本无其物,被通人旋于市上收买旧币,姑以充数,见系毛分司封留在库,合与不合申解,或就此估卖。
其未钱二万六百馀贯,元案虽是厅子一人,而挂欠却是百姓七十五家,不独冤枉,委无追理。
区区欲望台慈明榜免,一方幸甚。
放结关久禁人公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一、《黄氏日钞》卷七九
我朝以仁立国,事非恶逆,无不赦放。
此事元因朱隅官、余隅官两家有隙,率众相斗,名曰结关,已经二十八年,朱隅官、余隅官皆久已死亡,而被唤结关之人老于狱户,死无日矣。
奈何八该明禋、郊祀、储君及星变,以至圣上登极大赦,官司皆不与呈放?
岂所以布宣朝廷宽大之恩哉?
今日明禋礼成,恩霈将到,所有元寄州院杜一、周茄四、元寄司理院余六乙、周四二、元寄临川县张二、余宜生三狱共六名,系元解十一名囚死,仅存衰老待尽之人,并牒押回本贯州县着家听候。
六七十岁衰老,二十八年坐狱,一旦再见天日,复还故乡,得以老死于田庐中,皆圣恩之及也。
外有曾嫩、曾四一,元因何十章五胁令随从烧毁谭宅屋宇。
正犯人何十章五已断,而曾嫩、曾四一因循禁狱,自戊午至今壬申,亦已十五年,此又何为者耶?
并与牒押回本军着家,取交管军,毋令暧昧不决、老死狱中而后已也。
秋碧堂法帖即用册中颜鲁公竹山连句韵(故相国真定梁公家石刻,公曾孙秀才用梅拓以见赠,中若兰亭诸迹,今已收入御定《三希堂宝刻》,其他刻于人间本者亦多有,独颜公竹山连句》一帖夙未之见,因用韵成篇。)庚辰 清 · 钱载
五言排律 押阳韵 出处:萚石斋诗集卷第二十二
滹沱河畔过,未得问书堂。
却枉贻家刻,轮番识数行。
秋帘灯炯炯,破瓦雨浪浪。
妙迹新如昨,多年晦始彰。
先摹南渡本,后及弁山阳。
名郡墨池大,损斋家法长(首宋高宗临《黄庭经》,末赵文敏写《常清净经》。)
况停颜氏盖,曾课郭边
招隐有千,读书凡几霜。
茗携鸿渐碗,禅并皎公床。
宦客参群从,风流长众芳。
诗题高士帙,目短右军墙。
杜牧差辉映,苏髯又颉颃。
一时罗米蔡,真赝辨王羊。
清暇心犹见,升平岁不忘。
工閒纸轻拓,石好屋深藏。
示我赢怀璧,邀君共汎觞。
高林候丹蕊,盛业继青缃。
且缓论游艺,兹来定举乡(连句者十人:真卿处士陆羽、前殿中侍御史广汉李萼、前梁县河东裴修推官会稽康造评事范阳汤清河释皎然河南陆士修、河南房夔颜粲颜颛颜须京兆韦介洛阳赵郡李观詹事司直河南房益河东柳淡永穆颜岘述,上各一韵。「竹山招隐处,潘子读书堂」,颜公起韵。「万卷皆成帙,千竿不作行」,处士接联也。)
梦二首 其一 乾隆乙丑 清 · 弘历
 押词韵第三部 出处:御制诗初集卷二十五
反侧不能寐,永夜难遽颓。
夏夜讵云永,而我觉悠哉。
欹枕少交睫,仿佛似梦来。
昔者杜与,生别诗吟悲。
又闻元寄白,欲以魂相随。
元杜今何在,应为梦醒时。
至人本无梦,有梦吾其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