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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规何若谷并可秘书丞 北宋 · 胡宿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八、《文恭集》卷一三
敕某等:夫考绩用人之法,验于已试,则效以实著,而官乃职修。
甄赏之科,时则不谬。
尔等以学力之敏,前致俊科。
政绩之优,入佐书局,外更吏治,复上岁成。
审覆信然,褒劝宜尔。
进班文石,对丞秘丘
就服清联,益怀素履。
太常少卿李君墓志铭元丰元年七月 北宋 · 苏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五○、《苏魏公文集》卷六○
太常少卿李君讳规字子震
其先世曰知谦,自冀州徙籍于开封之祥符县,是为君之曾祖。
有子曰延美,是为君之祖,实生皇考,讳从宪,虽不仕,居家而能教子以问学,犹及其成名。
当君擢进士第景祐之初,并历官郑州之新郑江陵江陵两县主簿,而皇考始以寿终。
服既除,调许州长社主簿,就迁舞阳县,改著作佐郎,知汝州梁县,会秦邸之孙葬于邑中,隶卒辈挟势,其所伤平民者,君械系于狱。
其家厚为之请,卒亦不释。
自是至其境者,无不肃然。
徙知汉州绵竹县,以不便亲养,请监陕州商税。
雅为故枢相张康节公所知,公帅秦、庆,连辟掌其府机宜以行枢筦,又荐之于朝。
累迁尚书屯田员外郎签书陈州观察判官公事。
以母忧去职,终丧,为陵台令兼知永安县事。
诸陵岁时之祀皆有常制,而宫嫔宦官或私有所厚薄,君辞日对便殿言之,仁宗称善。
少室山隶县境,林木茂美,望之郁然。
异时为佛寺据其地。
一日,民有伐薪为炭而为寺僧所殴者,两造于县,僧曰:「此地自唐以来皆在寺籍,碑识具存。
请以为验」。
君一见辨其伪,悉治以法。
因谕民曰:「凡境内之山林,皆得樵牧」。
来者遂如归焉。
中使自边州还,致一山鹿,命邮卒负之而趋,道于邑中。
因卒有辞,怒而击伤之。
君暴其事,乃闻于朝。
中人由是坐贬。
通判河阳,官为都官郎中矣。
是时,朝廷方擢取材臣,以为三司寮属,故用君权管度支判官公事。
判使荐其才,改盐铁判官
三司岁料江湖草茶以输京师,吏常广调其数,至所积陈腐不可食。
君乃量一岁之出以为赋入之限,自是岁岁省五十馀万斤,迄今便之。
改判开拆司,接伴契丹朝正使。
使者近郊辞疾,欲就外馆改服。
君使人谯责之曰:「外馆宴所,常服而趋,是慢上也」。
使者不复敢言,卒如礼而入。
今上初嗣位,诏群臣转对,君上陈强本足用、阜财安民之说。
其言当世之务,皆有条理。
见之者可以知其志也。
君为人宽厚沈敏,恂恂似不能言;
及其遇事敢断,介然自守,虽贵有力者不可干以非义。
其廉畏尤有过人者。
秦庭故事,郡官射会,中的者公帑以银给之,君以为取之伤廉,辞之违众,故终其任不赴会。
公自历官,未尝役使官匠。
尝语诸子曰:「古人有言,当官虽木枕亦不可为,况什器乎」?
计省三年,建议居多,不为茍合以希进,累请补外,得知绛州
代还,若有所不释然者将老于家。
遂求监嵩山崇福宫
既再任而以疾终于西京延福坊之居第,享年六十八。
时熙宁十年正月二十九日也。
其孤以明年七月十三日葬君于河南县太尉偏桥里之东原,夫人杜氏祔焉。
君既升朝,累赠其父至尚书刑部侍郎,母孙氏天水县太君、王氏仙游县太君,配杜氏封福昌县、继苏氏仁和县
子九人:男千之,河南府渑池主簿,卒于官;
举之,大理评事
二女嫁潘瑜、张保源,皆为州,馀早夭。
孙九人。
君平生笃于友爱,弟观未仕,请以一官回授之,事虽不从,人多其义。
予举进士时识君京师,连墙而居者三岁,出入相从,尊酒相欢,未尝有间也。
后三十馀年而偕仕朝廷,见其粹和淳笃之守始终不少变。
呜呼!
可谓有常者矣。
铭曰:
君子之德,不竞不絿。
在义则固,于仁也柔。
孰允蹈之,匪质而修。
君克保之,始终无尤。
特立起家,亚卿是秩。
入朝出麾,皆见称述。
其进既裕,其退则佚。
嵩高岩岩,聊以永日。
命虽不延,生亦既全。
丰禄居第,白首丘园。
其藏也固,有子之贤。
其室安在,桥里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