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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续后汉书 宋末元初 · 欧阳守道
 出处:全宋文卷八○一二、《巽斋文集》卷二一
晦斋先生萧季韶讳常,吾州耆儒也,作《续后汉书》以正陈寿三国之失,丞相益国周文忠公为之序。
余从其孙梁孙得读之,录本藏之家,他日以告史君丰城侯义山,侯曰:「蜀传献帝为曹氏所弑,昭烈遽称大号,实不然也。
久之亦知献帝之亡恙矣,大号可久居乎?
吾尝谓昭烈君臣不满于子,何如」?
余曰:「《春秋》之法,失国之君生名之,国君卒而后名曰某国某侯卒。
今生而名,责其不死社稷,虽生犹死也。
国者先君之国,为先君守之;
守之不可,则继以死。
献帝者以天下之共主,一日而帝魏甘心焉,即其奉玺绶归孽丕之日,不死犹死矣。
春秋》一年不二君,亦不旷年无君。
建安庚子之冬,汉天子位为丕所篡,次年四月昭烈始称大号于汉中,盖已旷数月矣。
然则以昭烈之元,上接建安末岁为正统,何疑于献帝之犹存乎?
萧氏书法与朱公《通鉴纲目》合。
《纲目》于建兴十二年山阳公卒,若曰献帝至此特魏之山阳公,魏有山阳公而汉无献帝也。
萧氏作书时,《通鉴纲目》未出,可观我心所同然矣」。
李侯因欲刊其书于郡斋,会去不果。
西昌陈君次公取而刊之潭州州学,上距书成之岁盖甲子一周矣。
其得不泯于世,可不谓幸哉!
陈君以斯文为己任,而孙之力贫笃学,保有手泽,以待今日,晦斋为不亡矣。
孙命某书其后,乃书前之复李侯者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