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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元著作江天莫雪图赠朱元礼要余赋 南宋 · 周孚
舣舟洞庭三日雪,一梦十年今白发。
君家此图忽堕前,便拟寒流泛秋叶。
玉花淅淅纷长空,征鸿不度天无风。
批岩暗水咽哀玉,并溪古木僵寒铜。
李成不生郭熙死,问君今世谁能此。
群儿丹铅较形似,我识此翁非画史。
坐来正复腼我颜,试问倦鸟何时还。
少文已老尘埃间,从翁乞我松陵山。
偶成戏朱元礼 南宋 · 周孚
七言绝句 押支韵
姚魏匆匆已过时,山丹萱草不禁诗。
回头笑问朱都史,玉叶霜花恨较迟。
禾谱题序政和四年 北宋 · 程祁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三三、民国《匡原曾氏族谱》
元丰辛酉年,余初举进士鄱阳,时泰和曾公安止考试官
明年南省奏言,以余为第一,既赐集英第。
曾公走书,自庆得士,且恨未识余面。
绍圣丙子,家君充户部,出使江南
余自太学博士,自乞为发运司干当公事,侍亲以行。
丁丑春,始过螺川
是时,曾公丧明,退居泰和
虽有造其庐,承其语绪,而识面之恨,竟不果偿。
曾公示余以《禾谱》,属予为之序,且许以送其书。
未及,而遽以不起。
尔后,初心不遂,每载其事,颇伫延陵季子挂剑之想。
政和甲午,予假守庐陵郡,会乡人朱元礼来为泰和宰,遂托寻访其书。
一日,元礼得写本以遗余,亟取读之,不觉潸然。
呜呼!
曾公之墓木拱矣,而其故意,廑草草答塞,岂事之流传有数,其不可知者如此耶?
曾公常语余以黄帝师旷之说:「多实不虫者,来岁秋必善。
五木为五谷之先,故欲知五谷,但观五木,择其木之盛者,来年必益种之」。
此说出《师占》中,老农往往以为信。
然今其书中无有是事,并秧马一段,亦不收载。
以此颇疑,尚非全书;
不然则曾公所自笔削,固不可得而知也。
余家旧有曾公所撰《车说》一篇,兼收博引,凡所以为车者,洪纤小大,无不具有。
盖该博曲尽伦类,而于立言不苛。
是以创一说,纪一物,必委曲详到而后止,所谓根底之学者。
不幸赋命不偶,而不得自见于昭世也,悲夫!
进士第一集英第、大学博士程祁谨撰。
礼编序嘉泰二年六月 宋 · 朱宏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六三
人道之大,莫先于礼;
礼有五经,莫重于冠、婚、丧、祭。
吾尝求其义矣,夫冠者礼之始,将以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行也。
婚者礼之本,成男女之别,立夫妇之义,上以承祭祀,而下以继后世者也。
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哭泣之哀,衰斩之服,饘粥之食,所以为至痛极焉。
春秋之祭,因时而感,霜露既降,而悽怆之心必有,此非恶其寒。
雨露既濡,而怵惕之心必形,如将见其亲。
《礼》曰:礼始于冠婚而重于丧祭,此礼之大体也。
是以古先哲王致谨乎四者之礼而不敢有一毫少忽者,诚以淑人心而厚风俗实在于是。
今其遗文载诸《礼经》,昭若日月,可举而行。
奈何后世纵私情,溺流俗,遂失先王之本意。
是以冠礼绝不复讲,祭礼随世简陋,而婚礼在人所不容已者,不过袭流俗之陋,竞侈靡之风,行驵狯之法,以恣贪鄙之习而已。
至于丧礼,忽又甚焉。
惑于浮屠诳诱之术,溺于巫史欺诈之说。
天堂地狱无有也,而凿空以为言;
因果报应无据也,而妆点以为说。
人情好怪,莫不崇奉而笃信之。
于是延缁黄之徒于縿幕,作娱戏之乐于垩室,阴阳巫觋,纷然于庭,竭力以供其无穷之欲,倾赀以奉其无厌之求,往往财蠹橐虚,贫无以葬,至于因循暴露者久之。
人心之所以不淑,教化之所以不行,风俗之所以不美者,职此之由也。
文中子王氏亦曰:「冠礼废,天下无成人矣。
婚礼废,天下无家道矣。
丧礼废,天下遗其亲矣。
祭礼废,天下忘其祖矣」。
夫惟四者之尽废,则人道几何而不坠哉!
故宏尝谓礼教之不行,非他也,异端害之也。
是以治丧事屏置浮屠羽士之教,排斥巫觋阴阳之术者有年矣,乡里翕然效之者盖亦众矣。
积习既久,人心必安。
人心既安,风俗自变而守先王之礼矣。
制祭礼皆本于《礼经》,祭必以时,用牲牢而不以蔬食。
丧祭之礼,已行于族中。
念冠礼之废已久,婚礼之仪不经,幸有文正司马温公、横渠张先生伊川程夫子著书在焉。
宏不顾愚昧,辄加讨论,又考之于经,参之以世俗而备录之。
有如三先生之所定虽或不同,然至于推本先王之意,罢黜异端之说,则未始不同也。
宏之所编,酌于古而合于今,约其文而总其义,非求异于三先生也,盖将以明示世人,使之易晓易知而易行也。
有能即是编详考而推行之,士大夫倡之于上,闾里效之于下,则人道斯立,习俗自美,岂无补于圣朝风化万分之一!
若夫编次之讹舛,措辞之乖缪,世之贤德君子幸为改而正之。
时嘉泰二年岁次壬戌六月既望,古番昌江朱宏编于家之克己堂。
按:乾隆《浮梁县志》卷一一,乾隆四十八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