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库
吴揔落宝谟阁直学士制 南宋 · 蔡幼学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七○、《育德堂外制》卷一
晋存赵衰之后,传者以为美谈;汉族霍光之家,君子盖有馀憾。眷时吴氏,功在西陲。虽逆曦猖狂,自取夷灭,而弈世勋伐,未可弭忘。质之佥言,宥其近属。具官某,比由法从,往涖价藩。属大憝之就诛,沥忱诚而引咎。朕以其分虽叔侄,意本异同。曦方通外境之谋,陆梁陇蜀;尔实佐元戎之任,保捍江淮。心素谅其无他,罪固难于相及。然而命义之重,尔岂遑安;法令之常,朕不敢废。夺班联于内阁,徙名数于重湖。尔其体国家之宽仁,务全晚节;教子孙以忠孝,益励后图。朕言惟公,汝听毋忽。
安丙奏处置吴氏家族事答诏(开禧三年五月) 南宋 · 宋宁宗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一、《宋会要辑稿》刑法六之四七(第七册第六七一七页)
除安丙已施行人外,馀并照三月二十六日已降指挥施行,吴揔依旧责授团练副使、特许于湖广州军从便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