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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御史张纪司封员外郎 北宋 · 苏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一二、《苏魏公文集》卷二九
敕具官某:御史纪纲之任,治书谓之宪端;
南宫清要之司,左曹号为华选
惟是践更之美,实均出入之资。
以尔擢自文科,屡登郡县之最;
拔于远守,俾干赋财之烦。
朕嘉其纳忠,置于言地。
自参持于台务,能振整于事纲。
方幅屡闻,直绳无隐。
属议言之应陟,加阅实之既优,移进望郎之华,且联主爵之副。
宜钦承于渥命,尚思告于谋猷。
行伫远图,以副甄用。
可。
朝散大夫尚书虞部郎中致仕上骑都尉皇甫君墓志铭 北宋 · 刘攽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彭城集》卷三八
君讳鉴,字唐弼曹州乘氏人
曾祖邺,虢州阌乡
祖明绵州彰明县,赠尚书兵部郎中
父载,尚书屯田郎中,赠礼部尚书
君少学问,以驯行称于乡里。
由父荫得官,初调台州司法参军,断狱详平,郡人皆爱之,请于转运使,求以为州幕职官
转运使段少连谓人曰:「掾曹势不能动人,此其真善也」。
为请于朝,不从。
再调单州单父主簿
陕西用兵,诏籍山东民为乡兵。
转运使张公奎以济、单二州诿君,法虽以三丁取一,而一家兄弟子侄未有约束,莫适取也,百姓讼诉纷纷。
君乃曰:「曷均兄弟之子先取,其多寡等,择其壮者」。
民乃悦服。
张公称善,教诸郡以单父为则,荐君为东阿
敕既下,君以亲在南方,辞不受,调通判录事参军
三司举君知光州光山县,兼买茶场事。
吏市,求以多赢为最,常数倍取之,下户益困。
至君不以一毫过数,民皆乐输,无逋负者。
百姓贩私犯法,君曰:「贫民以养生,亦何异于为农」?
不忍绳以重法。
郡守以问,君对:「贫民不得贩,且为他盗,罪辟益重,不如容之,使有以自存」。
县吏张盛猾恶,为上下患,君收治寘法,馀吏战栗,终君之任,无敢犯令者。
官满,以考课转大理寺丞、知并州录事参军
曲阳县民兄弟讼者,兄告其弟非同父,不分与田产,弟不能自明,县邑久不决,府使君治之。
君使人按视其父母葬,告曰:「彼虽无石铭,棺椁外当有题志者」。
于是验之,果悉书其子孙名字,而其弟在焉,讼者于是首服。
河东用钱,铜铁二品均等,铁钱轻,又盗铸者多,诏变其法,以铁钱三当铜钱一,百姓夺货失业,市井欢噪。
经略使郑公集众官谋之,君曰:「小民失职无聊,宜使人往慰之耳」。
郑公使兵马都监谢云行出谕之,民因求见太尉
既入,郑公捕其唱率者,将刑戮之,百姓皆哭。
君曰:「民以无聊,故愿见公。
公重困苦之,众怨且怒,将不可解」。
郑公乃止。
君又曰:「兼并之家典质钱,旧出十,乃今偿三十,何厚幸也?
而贫民失业,又两倍输此,其所以患新法之变耳。
今使以旧数偿,虽不利兼并之家,可以悦众」。
从之。
而军中犹疑县官出钱,方犹用旧法,相与窃议谋变,郑公忧之。
君曰:「兵今当给料钱,比文书具,更历勾院,犹二三日久。
可不俟文书具给之,后徐入勾,无害也」。
于是人情始安。
郑君以是甚重
年劳,改太子中舍
明堂汎恩,迁殿中丞,徙绵州什方县
以母老请得之,监徐州利国监。
以母夫人忧,去。
服除,迁国子博士签书淮阳军判官赐绯衣银鱼。
驻泊兵韩遂都监,率众叛去,知军事韩俨恐骇不知所为。
曰:「此疲卒,主将遇之酷虐,忿而报怨快意,非有他谋,不足畏」。
俨昼闭城门,使开之,以安人心。
叛卒稍稍散亡,曰:「可因而招来也」。
自持锦袍,往当要路呼谕之。
至暮,亡者皆集。
部吏分索其馀,旬日皆尽。
尚书虞部员外郎,历比部通判德顺军事。
以所生母忧,去。
除丧,通判瀛州事。
今上登极,迁驾部,又迁虞部郎中
是时霖雨,大河涨溢,又深、冀二州流潦猥集,河堤内外浸灌,危急甚。
昼夜行视,培裨窒塞,堤得以不败。
已而河北地大震,瀛州最甚,坏城壁舍屋无完者。
天雨不止,军粮皆暴露,为作苫囤,稍稍覆盖。
创筑城垒,力自督视,凡百馀日乃复坚峻。
而后疏亩,积水乾,下湿地出田数万顷。
朝廷遣安抚使二人巡视河北
先是侍御史张纪按狱永康军,狱具,请录问。
视狱情有不尽者,随事驳正,张御史不悦。
以酒食馈,不受,张重以为恨。
去,与安抚使遇于国门外,毁不职。
使者不察。
既至瀛州,则奏罢
安然受之无憾。
瀛州高阳关安抚使待制李公肃之,与君同救菑患、虑土役者,上书为君讼不直。
举所完军储为證,凡一百二十馀万石。
朝廷乃下转运使提点刑狱覆实,果皆以优最闻,由是复旧。
使者坐奏举不实,以赦免罪去。
后日李公还朝,方奏事,上自首言曰:「皇甫鉴已还其旧差遣」。
李公因道君勤力事。
上曰:「是乃辛苦人也」。
通判庐州事,缘瀛州修城,得敕书奖谕,加赐银绢。
无几,求以本官致仕,诏许之。
除一子官,为试校书郎
持身清苦,虽为郎官五品,犹若微时。
故其谢事就閒,果决无攀恋心。
养视兄孤子,不异己出。
亦不为子孙多营业,曰:「不如教使治心田也」。
年七十五,终于乘氏县里舍。
皇甫氏本望安定五世祖纯,始居开封府考城县,葬桃花岗。
高祖勤,避后唐兵乱,走蔡州西平,为西平人
及君祖尝为乘氏县,因留居乘氏,其后坟墓皆在乘氏某乡某里。
嫡母刘氏,赠寿光县太君
母李氏,赠长安县太君
娶李氏,故翰林侍读学士仲容之女,封崇德县君
子四人:长已同,蚤亡;
次琮,某官;
次琪,某官;
次环,某官。
女七人,皆嫁士族。
熙宁七年三月终,葬以元丰四年七月某日某。
祧祔尚书公之域西偏少南。
将没,教子弟竁于是,惟庚穴云。
铭曰:
皇甫之先,自宋子姓。
在汉中叶,著籍安定
凉州三明,度辽为盛。
太尉嵩,武烈忠劲。
迨至士安,以文雄鸣。
后其苖裔,绰绰此令。
洁修,敏于从政
其所更历,实与名并
谁毁谁誉,患于难明。
彼宜有功,顾诒讥评。
是故君子,安之若命。
允蹈之,不悔不竞。
覆审而明,不失其正。
持止足,以往自镜。
告老辞归,匪耄匪病。
拜家为郎,是谓延庆
生有成绩,殁有遗称。
刻铭幽墟,以赞以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