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库
刘景晖九岁且赦后不合死坐议 北魏 · 崔纂
出处:全后魏文卷四十
景晖云能变为蛇雉。此乃傍人之言。虽杀晖为无理,恐赦晖复惑众。是以依违,不敢专执。当今不讳之朝,不应行无罪之戮。景晖九岁小儿,口尚乳臭,举动云为,并不关已,月光之称,不出其口,皆奸吏无端,横生粉墨。所谓为之者巧,杀之者能。若以妖言惑众,据律应死。然更不破阙惑众,赦令之后,方显其囗,律令之外,更求其罪。赦律何以取信于天下,天下焉得不疑于赦律乎?《书》曰:「与杀无辜,宁失有罪」。又案法例律:八十已上,八岁已下,杀伤论坐者上请。议者谓悼耄之罪,不用此律。愚以老智如尚父,少惠如甘罗,此非常之士,可如其议。景晖愚小,自依凡律(《魏书·刑罚志》:「熙平中,廷尉卿裴延俊上言:月光童子刘景晖妖言惑众,事在赦后,合死坐。正崔纂以为。」)。
上宣武帝疏谏专心释典不事坟籍 北魏 · 裴延俊
出处:全后魏文卷三十九
臣闻有尧文思,钦明稽古,妫舜体道,慎典作圣。汉光神睿,军中读书,魏武英规,马上玩籍。先帝天纵多能,克文克武,营迁谋伐,手不释卷。良以经史义深,补益处广,虽则劬劳,不可暂辍。斯乃前王之美实,后王之水镜,善足以遵,恶足以诫也。陛下道悟自深,渊鉴独得,升法座于宸闱,释觉善于日宇,凡在听瞩,尘蔽俱开。然五经治世之模,六籍轨俗之本,盖以训物有渐,应时匪妙,必须先粗后精,乘近即远。伏愿经书互览,孔释兼存,则内外俱周,真俗斯畅(《魏书·裴延俊传》)。
上言王买刘景晖赦后复合死坐 北魏 · 裴延俊
出处:全后魏文卷三十九
《法例律》:「诸逃亡,赦书断限之后,不自归首者,复罪如初」。依《贼律》,谋反大逆,处置枭首,其延陵法权等所谓月光童子刘景晖者,妖言惑众,事在赦后,亦合死坐(《魏书·刑罚志》。熙平中,有冀州妖贼延陵王买,负罪逃亡,赦书限断之后,不自归首。延尉卿裴延俊上言。)。
谪刘景晖令(熙平中) 北魏 · 宣武灵胡后
出处:全后魏文卷十四
景晖既经恩宥,何得议加横罪,可谪略阳民。馀如奏(《魏书·刑罚志》,裴延俊上言,月光童子刘景晖妖言惑众,赦后亦宜死坐。崔纂以为不合死坐,灵太后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