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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事第十一 其三 东汉初 · 桓谭
 出处:全后汉文 卷十五
关并字子阳,材智通达(《汉书·沟洫志》注。案:此以下皆言治河事。孟坚采《新论》以为《志》,首尾略具,故附载焉。《志》云,王莽时,征能治河者以百数。其大略异者,长水校尉平陵关并言:「河决,率常于平原、东郡左右,其地形下而土疏恶。闻禹治河时,本空此地,以为水猥,盛则放溢,少稍自索。虽时易处,犹不能离此。上古难识。近察秦、汉以来,河决曹、卫之域,其南北不过百八十里者。可空此地,勿以为官亭民舍而已。」)
本朝政要策下 其二十五 黄河1049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五八 创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河自西出而南,又东折,然后北注于海。
当禹之行水,功之所施者最多,自大伾而北,既酾为二,至大陆又播为九,然后为逆河,以与海属,非屡散裂而顺导之,莫能为功。
盖其难如此,故历三代千有馀年,无河患者,以禹故迹未尝变也。
至周定王之时禹迹遂改,故河之为败自此始。
自是之后,言治河者尤众。
有欲索故迹而穿之,许商解光之说是也。
有欲出之胡中,齐人延年之说是也。
有以为天事可勿理者,田鼢谷永之说是也。
有以为宜空水冲以纵其决,穿漕渠以通其势者,关并贾让之说是也。
有以为宜弛灌溉之防,使水得自行者,张戎之说是也。
有以为宜徙之宽平者,王横之说是也。
有以为宜计为堤防,又以为堤防非古义者,王延世、平当之说是也。
凡此数者,各乖异。
总之,堤防之起自战国西汉以来,筑作者辄复败,故务壅塞居水者,最闇于用,而复二渠,则水之害去,绝屯氏之河,则害作,故言河宜散裂、仿于禹迹是当。
盛宋之隆,河数为败。
兴国之间,房村之决为甚。
当此之时,劳十万之众,然后复理。
天子为赋诗比《瓠子之歌》,属者虽有商胡之忧,非曩时比也,然天子大臣讲求利害之理勤矣。
愚既以为堤防壅塞闇于用,仿禹之迹为可,然水之为迹,难明久矣,非深考博通,心知其详,固难以臆见决策举事也。
宜博求能疏川浚河者,与之虑定,然后施功,则可以下安元元,上追矣。
黄河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六○、《曾子固集》卷一○
知今者莫若考古,知古者莫若师经
者,万世之法也。
自教学废而经术不盛行于天下,言理者舍而各师其意,此后世之患也。
若治水之说亦有焉,昔是之时,水害遍于中国,尧能得禹之材而属任之,禹能知水之性而顺导之,然后水之害熄。
其法之可见者,《禹贡》是也。
自禹功立而更三代千有馀年无水害。
周定王之时,河始徙禹之迹,自此水之为中国害者特河耳。
汉以来言治河者众矣。
齐人延年则以谓宜出之匈奴
许商韩牧则以谓宜复其故道。
田鼢谷永则以谓宜属之天事。
关并贾让则以谓宜弃水冲之地以肆其行,穿溉漕之渠以短其势。
王横则以谓宜徙之宽平。
王延则以谓宜为堤防。
平当则以谓堤防不可以为固。
张戎则以谓宜弛灌溉之防,使水得自去。
数说者各异,然未尝知图患者莫若究其原,究原者莫若求之,求者莫若《禹贡》之可信,而各率私意,次进其说,故考之而无本,推之而难行,此舍经之害也。
方汉之时,经术虽不盛行于天下,然学者犹不尽废,而害已然。
至今千有馀年,言者益少矣,决事者用私见耳。
故明策以谓《禹贡》之学久废,而以访问于学者,此可谓于千载之论中其所大蔽,当今之务明其所大本也。
夫《书》称五行,水曰润下,则就下者水之性也。
禹知其然而治之,欲使顺其归。
盖地之形,雍州高而兖、冀下,故其有事也,始兖、冀而终于雍,此高下先后之异也。
天下至广,百川至众矣,使小水皆致其力,则功有所不逮而日有所不给也。
故治江之道,使之顺则河、潜皆得合而行;
治河之道,使之顺则漳、滏皆得附而泄。
它水皆然。
故用力少而败功多,用日近而见效远。
故所谓治其大而小者从之,能知其要者也。
曰江、曰淮、曰河、曰济,经渎之所最大而施功之所最多,此其名之尤章章可见者也。
计其力则州十有二师,九州当二十七万人,计其日则四年而毕,此用力多少之数也。
夫禹之于水,知其地形高下、所治先后,又知其法之要,又能审其名,揆其功,定计于此,然后施功于彼,此所以能去水之败也。
宋兴,百川循道,为败者不过于河,兴国之间防村之决为尤甚。
当此之时,劳十万之众,然后复理,天子为赋诗比《瓠子》之歌。
今横胡、商胡再决,自天子大臣谋救讲利害之勤矣,明策访《禹贡》之法于学者,必将要之可行。
夫古今之变虽殊然也,形之高下不易,至于明其所治之先后小大与其法之要,而辨其名、审其用人之多少,定计于此,然后施功于彼,则禹之迹有不得尽循,禹之法有不得而改也,在详酌而法之耳。
河议 北宋 · 晁补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二四、《鸡肋集》卷二六
《洪范》五行,一曰水。
其浸为海,其发源注海为江、河、淮、济,实惟四渎,而河为四渎宗。
三王之祭川,所以先河而后海,为务本者也。
岷山导江,导淮自桐柏,导沇水东流为济,其道里近。
而导河积石,其道里远,且源壮而流激,故禹治四渎,功施于河为多。
积石去中国既远,过此人罕至,至荒忽不可知。
若《山海经》、《穆天子传》、《水经》,杂传记之说,概曰:河出昆崙墟。
昆崙墟高万一千里,为地之中,而河出其东北陬。
其上醴泉华亭,多奇物,草木、鸟兽,尤不可考。
至言河上通汉,见于牵牛客星之占。
而《山海经》又有敦梦之山者,敦梦之水出焉,而东流注于泑泽,河水之所潜也,其源浑浑泡泡。
郭璞说泑泽盖盐泽,盐泽去玉门阳关才三百馀里,安取昆崙墟乎?
然《山海经》自汉儒说皆以为禹书,其所记如此。
虽《尔雅》亦曰:「河出昆崙墟,色白,并渠千七百,一川色黄」。
太史公班固皆以谓《禹本纪》言河出昆崙山昆崙山高二千五百馀里,日月所相避隐为光明也。
张骞使大夏、穷河源之后,恶睹所谓昆崙者哉?
故言九州山川,《尚书》近之。
今所论亦本《禹贡》导河积石及《周礼》、《尔雅》、《史记》、《汉书》载河所经,与后世堤防人事,迄于宋兴,使有考焉。
《禹贡》:天下之州九,而河所道者四,曰雍、豫、兖、冀。
孔安国说,冀以尧都,不言境。
西距黑水,东据河,有州曰雍,故曰「黑水西河雍州」。
西南距荆山,北距河,有州曰豫,故曰「荆河豫州」。
东南据济,西北距河,有州曰兖,故曰「济河兖州」。
雍州西河,自西河以西也。
豫州荆河,自南河以南也。
兖州济河,自东河以东也。
然则西河之东距雍、南河之北距豫、东河之西距兖,为冀州可知矣。
故《职方氏》正西曰雍州,而《释地》河西雍州
职方氏河南豫州,而《释地》亦曰河南豫州
职方氏河东兖州,而《释地》济河间兖州
职方氏河内冀州,而《释地》两河间冀州
雍州以其自西河而西,故或曰正西,或曰河西
豫州以其自南河而南,故皆曰河南
兖州以其自东河而东,故或曰河东、或曰济河间
冀州以其距雍、豫、兖为境,故或曰河南,或曰两河间
雍州言正西不言河者,则以在成周雒邑为正西也。
自《禹贡》、《职方氏》以考《尔雅》,其辨四州河所经之域皆合,而《职方氏》又曰东北曰幽州,其川河沛。
幽州薄海,盖言其入欤?
九州之地,雍、豫高而兖、冀下,幽州东北又下。
而河起西北,所从来高,故其始犹委蛇稍南,及其下龙门,则流駃竹箭也。
《禹贡》曰:「导河积石,至于龙门。
南至于华阴,东至于厎柱,又东至于孟津,东过洛汭,至于大伾,北过降水,至于大陆,又北播为九河,同为逆河,入于海」。
自积石东流,至于龙门,始折而南者一,又折而东者三,又折而北者再,然后入海。
其所涉之地八,此河经营中国之形。
而秦晋之河曲战,《公羊》所以言河曲,疏矣,河千里而一曲者也。
张骞西域,积石之西往往可纪。
玉门关有两道:一从鄯善,傍南山;
一从车师,傍北山。
皆被河西行,至莎车为南道,至疏勒为北道。
西域三十六国,皆在匈奴之西、乌孙之南,北有大山,中央有河,东西六千馀里,南北千馀里。
其河盖两源:一出葱岭,一出于阗,合而注蒲菖海。
蒲菖海,所谓盐泽者也。
葱岭之西既不说有河,于阗之西又水皆西注,意河源为出于此。
盐泽去玉门阳关三百馀里,广袤三百里。
水亭居,冬夏不盈耗,皆以为潜行地中,南出于积石,为中国河云。
而《穆天子传》说:「天子饮于枝渚之中、积石之南河」。
积石名南河,则与张骞所谓「南出于积石」者又类。
而学者据经有「导河积石」,当为河源,岂积石之西河自行地中,故禹不治?
而「导河积石」,特言施功自积石始,亦不说河源也。
积石在金城西南,龙门在绛州龙门厎柱在西虢,孟津在洛北,洛汭在巩,大伾在氾,降水在信都大陆钜鹿,其地皆可考。
而《水经》诸家图河所道,盖自积石山始西南流,又东流入塞,过燉煌酒泉张掖郡南,与洮合。
安定北地郡,北流过朔方郡西,又南流五原郡南,又东流过云中、西河郡东,又南流过上都、河东郡西,然后乃出龙门,而又南流至于华阴
故《吕览》说:龙门未开,河出孟门东大溢,是谓洪水。
龙门,始南流也。
自龙门至潼关与渭合,至巩与洛合,而伊、洛、瀍、涧四水合流,所谓「伊、洛、瀍、涧既入于河」也。
与济合成皋,与沁合武德,乃道黎阳钜鹿而北播为九河,所谓徒骇、太史、马颊、覆釜、胡苏、简洁、钩盘、鬲津者也。
九河者废滋久,独汉成帝时许商上书言古记九河之名,有徒骇、胡苏鬲津,今在成平东光、鬲界中。
鬲津北至徒骇间,相远百里,后世因谓许商三河三县,则徒骇在成平胡苏东光鬲津鬲县可知。
以《尔雅》之次考焉,则徒骇最北,鬲津最南,而六枝者包其间。
郑康成九河齐桓公塞之,同为一河,齐居东,信如康成言,塞其八枝以拓地,则自桓公而来,河所行盖独徒骇矣。
太史公班固又皆称禹,以谓河所从来者高,水湍悍,难以行平地,数为败,乃酾二渠以引其河:一贝丘,一漯川
北载之高地,过洚水,至于大陆,播为九河,同为逆河,入于勃海
二渠于《禹贡》无见,不知太史公班固何从言之?
「岛夷皮服,夹右碣石,入于河」。
岛夷,海曲
碣石,海畔山。
夹山之右,溯而入河,以达冀州,则禹时河入海盖在碣石也。
《地理志》:碣石在北平骊城县西南。
勃海北距碣石五百馀里,而河入勃海,盖汉武帝元光三年,河徙东郡所更注也。
而言禹时河入勃海,何哉?
周定王五年,河始徙,见于《周谱》,班固言之。
又秦攻魏,决河灌其都,决处遂大,不可复补。
去古逾远,移徙难得而考,而言禹酾二渠,又何哉?
孟子》曰:「禹之治水,水之道也」。
历三代无患以此。
荥阳引河,东南为鸿沟,以通宋、郑、陈、蔡、曹、卫、济、汝、淮、泗会于楚。
而禹功既微,齐与赵、魏因河为境,而堤防寖兴,弛障谷之禁,以邻国为壑,凿一孔,开百窍,如瓮敝漏,渐以不补,则后世河数为败,非天时也。
汉而下,井源益烦,以漕以溉,甘利而昧害。
东汇西引,河用屡窘,使不得一日安流,则狂怒衍溢,亦其理。
摭其著者言之:武帝时郑当时引渭穿渠,起长安,旁南山下至河;
番系引河汾阴蒲坂下。
自是之后,朔方、西河河西、酒泉引河及川谷以溉矣。
宣帝地节中郭昌使行河北曲三所,复穿渠直东。
魏正始中,亦穿广漕渠引河入汴。
晋太始中,亦凿陕南山,决河注洛。
隋仁寿中,亦堑自龙门厎临清关度河。
大业中,复开通济渠永济渠,以引谷、洛、沁水
开元中,避三门之峻,亦北凿石渠至它川谷,颇引以溉漕。
而乱水之理,助河为败者往往而有。
始自汉兴三十有九年孝文时酸枣,东溃金堤
于时东郡虽大兴卒塞之,而河之为患,因浸寻滋甚。
元光中,徙顿丘,东南注勃海,决瓠子,东南注钜野
元封中,决馆陶,分为屯氏河
永光中,决清河灵鸣犊口。
建始中,决馆陶东郡金堤,又决平原,入济南、千乘。
建国三年,决魏郡
贞观中,坏陕州河北县,毁河阳中潬。
开元中,决博州棣州
大和中,决棣州
开成中,决滑。
乾宁中,圮滑州
其馀堤防人力所不备,若大雨霖,漂坏郡县,病人民,至不可胜纪。
陵夷五代,以迄宋兴,岁屡败,其患非一朝一夕之故也。
战国及秦,用兵不遑暇事河。
元光中,再决二十馀年,比塞辄复圮,兴役最大,《瓠子之歌》,其词哀焉。
今考之武帝时至于王莽,言河利害,大概十五家。
其言非忠而近似者一,其甚疏者一,其不切者一,其害焉者一,其一时或利或害者二,其可行无害者十。
而十者之论,其详者曰贾氏。
窃以谓汉治河尽此,故备论之。
始决瓠子,田鼢奉邑食鄃。
鄃居河北,河决而南,则鄃无水灾,言于上曰:「江河之决皆天事,未易以人力彊塞之」。
要以为食鄃计,无意国事,而其言「未易以人力彊塞者」良可用。
此言非忠而近似者一也。
齐人延年言:「河出昆崙,经中国,注勃海,此其地势西北高而东南下也。
可按地图,开大河上领,出之胡中,如此则关东长无水灾,北边不忧匈奴」。
延年议闳大,然归于狂悖,且有天地则有此河,其行流有域,禹不能改,而延年欲改之,此甚疏者一也。
谷永言:「河,中国之经渎,圣王兴则出图书,王道废则竭绝。
今溃溢横流、漂没陵阜,异之大者也。
修政以应之,灾变自除」。
王者孰不欲奉天理物?
然天时人事,其应岂皆若符节
尧犹有九年之患,禹犹有四载之勤,尧禹岂不知修政以应之哉?
此不切者一也。
杨焉言:「从河上下,患厎柱隘,可镌广之」。
上从其言,镌之裁没水中,不能去,而令水益湍怒,为害甚于故。
是岁渤海清河信都灌县邑三十一。
治水盖亦凿龙门,披山通道,至不可胜言。
厎柱岂不可镌?
而焉无其术,故壅阏为败。
此害焉者一也。
郭昌使行河,北曲三所,水流之势皆斜直贝丘,恐水盛,堤防不能御,乃更穿渠直东,民便安之。
后三岁,河水更从故第二曲间复斜直贝丘,百姓寒心。
孙禁以谓「可决平原金堤间,通大河,令入故笃马河
至海五百馀里,水道浚利,又乾三郡水地,得美田,省吏卒治堤救水」。
二者其言异,而大概利害杂,故为说同。
郭昌渠始通利,后不便,较然可知。
笃马河在九河南,失水之迹,然以舒民财力为便。
此或利或害者二也。
自昔之患,以故道之湮,与堤防揵菑,与河争胜负,故凡言分河救水怒,与观水势复禹之旧、无与水争地者,其言皆可用,无害。
冯逡清河都尉,言:「郡承河下流,土壤轻脆易伤,顷所以阔无大害者,以屯氏河通两川,分为流也。
今独一川兼受数河之任,虽高增堤防,终不能泄。
屯氏河新绝未久,又其口所居高,于以分杀水势,道里便宜,可复浚,以助大河泄暴水」。
屯氏河北塞宣房,北决所为,东北经魏郡信都渤海入海,盖近禹故道。
许商白不用,后果复决馆陶
李寻解光言:「阴气盛,则水为之长,故一日之间昼减夜增,江河满溢。
所谓水不润下,虽常于卑下之地,犹日月变见于朔望,明天道有因而作也。
可且勿塞,以观水势。
河欲居之,当稍自成川,跳出沙土,然后顺天心而图之,必有成功,而用财力寡」。
要近于阴阳之学,而其言「观水势所欲居则易为功」,岂可易哉!
张戎言:「河水重浊,号为一石水而六斗泥,今民皆引河、渭山川水以溉田。
春夏乾燥,少水时也,故使河流迟,贮淤而稍浅,雨多水暴至,则溢决。
而国家数堤塞之,稍益高于平地,犹筑垣而居水也。
可各顺从其性,勿复灌溉,则百川流行,水道自利矣」。
灌溉有不应导而导,堤防有不应塞而塞,之言可谓近古。
许商说:「古记九河之名,有徒骇、胡苏鬲津,今见在成平东光、鬲界中。
鬲津北至徒骇间,相去二百馀里,今河虽数移徙,不离此域」。
明算计,能功利,且当是时,三河者庶计可索,惜乎其事不究也。
韩牧以谓:「可略于《禹贡》九河处穿之,纵不能为九,但为四五,宜有益」。
王横言:「河入勃海勃海地高于韩牧所欲穿处。
往者天常连雨,东北风,九河之地已为海所渐矣。
禹之行河水,本随西山下东北去。
《周谱》云定王五年河徙,则今所行非禹之所穿也。
使缘西山足乘高地而东北入海,乃无水灾」。
亦皆欲求禹之旧,求禹之旧固无不可,而岁久难识。
迄于今,河移徙无常处。
冯逡李寻解光张戎许商韩牧王横七人,虽议各不同,而要之欲杀水怒,欲观水势,欲顺水之性,欲求禹之迹,欲使缘西山东北入海,故其言皆近。
平当关并、贾氏之上策,不独在汉,事虽施之方今,大较不能改也。
平当言:「九河皆填灭,按经义治水,有决河深川,而无堤防壅塞之文。
河从魏郡以东北多溢决,水迹难以分明,宜博求能浚川疏河者」。
夫决百川距海,浚圳浍距川,见于《书》。
且水因地以制流,故在《易》:「地上有水,比」。
水行地上,乃有堤防,堤防之法为不得已。
平当可谓能知经矣。
关并:「河决率尝于平原、东郡左右,其地形下而土疏恶。
闻禹治河时,本空此地,以谓水猥盛则放溢,少稍自索,虽时异处,犹不能离此。
上古难识,近察秦汉以来,河决曹、卫之域,其南北不过百八十里者,皆空此地,勿以为官亭民舍而已」。
夫水所欲居,人固不能夺,始宅之,河又荡去。
岁如是,曾不爱,独爱百八十里哉?
关并可谓能知务矣。
至贾氏之上策,不欲与水争地,盖与平当关并之论合。
其言曰:「古者立国居民、疆理土地,必遗川泽之分,度水势所不及,使秋水多,得有所休息,左右游波宽缓而不迫。
夫土之有川,犹人之有口也。
治土而防其川,犹止儿啼而塞其口,岂不遽止,然其死可立而待也。
故曰:『善为川者,决之使道;
善为民者,宣之使言』。
盖堤防之作,近起战国
齐与赵、魏,以河为境。
齐作堤,去河二十五里;
赵、魏亦为堤防,去河二十五里。
虽非其正,水尚有所游荡。
今堤防狭者去水数百步,远者数里,迫隘如此,不得安息
今行上策,徙冀州之民当水冲者,决黎阳遮害亭,放河使北入海。
西薄太山,东薄金堤,势不能远泛,期月而定。
且以大汉方制万里,岂其与水争咫尺之地哉!
此功一立,河定民安,千载无患,故谓之上策」。
禹迹废,由汉至宋兴,千有馀年。
河决自黎阳而下,远者数百里,近者数十里间耳。
故贾氏言「徙冀州之民当水冲者,决黎阳遮害亭,放河使北入海。
西薄太山,东薄金堤,势不能远泛」。
以今形势所直考之犹是。
窃以谓贾氏之策,不独在汉,事虽施诸方今,为久远虑,不能加者如此。
至难者曰:「若如此,败坏城郭、田庐、冢墓以万数,百姓怨恨」。
盖贾氏亦能言矣。
治水,山陵当路者毁之,故凿龙门、辟伊阙、折厎柱、破碣石,堕断天地之性,至城郭、田庐、冢墓,此乃人功所造,何足言也?
又以谓濒河十郡,治堤岁费且万万,及其大决,所残无数。
如出数年治河之费,以业所徙之民,宜亦便利。
冯逡至贾氏十家,考之汉事与方今,其言皆可行而无害。
然即目前之安,舒岁月之力,则诸家者皆能道。
若夫始难而终易,暂劳而永逸,则王横、贾氏西山、黎阳之议,于今犹上策。
至贾氏中策,言多穿漕渠,下策言堤防,盖无足道者。
晁错议削六国,天下皆曰晁错愚,然汉卒无祸,赖错发之。
夫必有大害,然后有大利,西山、黎阳何以异此?
虽然,此可谓智者道,难为流俗言也。
晋魏迄唐至五季,言水利者不乏无著见者,独唐贾耽尝绘布陇西,且载河所经受,为图上之,亦不及治河也。
祖宗深悯河患,治遥堤,置使,置判官,开分水河斗门,开减水河,在乾德二年、三年,太平兴国七年淳化四年景德四年,其事详于国史。
开宝五年诏:「澶、卫数州,霖雨荐降,洪河为患。
每阅《夏书》所载,但言导河随山浚川,未闻力制湍流、广营高岸。
战国专利堙塞故道,小以妨大,私而害公,九河之制遂隳,历代之患未弭。
凡缙绅多士、草泽之伦,有素习河渠之书,深知疏导之策,若为经久,可免重劳,并诣阙上书,附驿以闻」。
深惟开宝诏书最为近古,圣谋远览,虑河之意,尤出上策,而天下未有应者。
岂所谓为政善,因祸而成福、转败而为功,若管仲才者世固鲜哉?
其后,景德中李垂上《导河书》,言今魏县之左,河势东折,不如《书》说,北至于大陆,又亡其迹,盖周末失道,为衡、漳所湮矣。
而《汉志》,禹所酾二渠,曰东为漯川者,乃今泉源赤河
曰北出贝丘者,乃今王莽故渎。
而汉塞宣房所行二渠,盖独漯川
其一则汉决之,起观城,入蒲台,所谓武河者也。
贝丘王莽时既空,而澶、滑比多坏者,以地平不固。
故欲河出大伾、上防、太行三山之间,起大伾西南八十馀里曹魏所开枋头河之东,引河北行微东,挟御河王莽故渎。
北经清丰大名之西,历洹水东、馆陶南,而北合赤河,以通于海。
起大伾、合赤河,盖五百七十里,两厓倍之,为一千一百四十里,去冈麓古障八百四十里,治新防三百里。
为用力寡,大概近汉王横欲缘西山足乘高地而东北入海者。
其说九河故迹,皆在平原而下,独简河亡,则与许商王横之说异。
之议,以谓河患率在澶、滑,未至九河则已决矣,九河奚利哉?
又欲自白马派河为六,以助杀水怒,则与贾氏议多穿漕渠者颇类。
事下任中正等,中正等言:「所述自禹至汉河所流行,甚详,其言起白马派为六者,河湍激,难制其势,或合而一,恐不能各从所导。
借使必为六,是有六河口也,堤防之功为难」。
于是议寝。
后用事者,往往言水利,以其无大改,更不皆载,独载孙民先奏。
民先奏曰:「窃观旧河,两厓间相去数十里,而河流常薄西岸,以此知东地形高而河欲西迁之验也。
今魏、恩、冀之西,相、邢、洛之东,皆古陂地斥卤,东西二三十里,南北数百里,其西薄西山,其东薄金堤,其中地形下隐如故渠。
比河决,及御河漳水溢,皆合流其间,以谓是盖降水大陆故迹,可决王供水冲,使河行此地,过乾宁,合独流口以入于海」。
民先议河,大较与李垂不异,世多言民先议为近。
又比岁卒溃小吴,而澶渊东故渠遂竭,河果自清丰大名西派为三、四,乃东北注,髣髴如民先所欲导云。
至汉王延世之徒事塞河,三旬立塞,世皆以为才,窃谓犹救火家以焦头烂额见客者,故不记。
与夫计向背、度缓急,版筑茭薪、水工河卒,岁储月积、增卑倍薄,凡河之近务,则有司存。
措置两浙经界劄子绍兴十五年二月十日 南宋 · 王鈇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九三
被旨差委措置两浙经界,除将前后已得指挥参照外,今措置下项:
一,措置经界,务要革去诡名挟户、侵耕冒佃,使产有常籍,田有定税,差役无词诉之烦,催税免代纳之弊。
然须施行简易不扰而速办,则实利及民。
今欲将两浙诸州县已措置未就绪去处,更不须图画打量,造纳砧基簿,止令逐都保先供保伍帐,排定人户住居去处。
如寄庄户用掌管人每十户结为一甲,从户部经界所立式,每一甲给式一道,令甲内人递相纠举,各自从实供具本户应干田产亩角数目、土风水色、坐落去处,合纳苗税则例。
如系从来论钧、论把、论石、论秤、论工,并随土俗。
具帐二本,其从来诡名挟户、侵耕冒佃之类,内包占逃田,如系十年以上,从实首,并于帐内添入。
不及十年者,令作一项供具。
若产多税少,或有产无税,亦于帐内开说实管田亩数目、土风水色高下,供认税赋。
若田少税多,即具合减数目。
若产去税存,即行除豁,务要尽实。
如所供田亩水色著实,所有积年隐过苗税,一切不问。
如有欺隐不实不尽,致人陈告其隐田亩并水色,人并从杖一百断罪,仍依绍兴条格,将田产尽给告人充赏,仍追理积年减免过税赋入官。
仍将所隐田亩上每年合纳税苗等依在市时值纽计,每及三百文省赏追钱三十贯文(不及三百文者准此。)
每加一百文又加一十贯,至三百贯止。
其同甲人每人出赏钱三十贯,尽给告人,亦依隐田人断罪。
若因官司点检得见,其赏钱并田并行拘没。
如有脱户,并仰于邻近甲内附入。
如不附入,依隐田罪赏施行。
许田邻纠,其田邻不纠,依同甲人结甲不实罪赏施行。
逐都差保正长均散甲帐体式,附入户限一月,依式供具。
令保正长拘收甲帐,类聚赴当州县,以移用钱顾书算人攒造,将田亩并亩税数目腾转,逐乡作都簿,在官照应。
及每保正亦给上件簿书收掌,许人户检看,庶使各乡通知。
如有不实之人得以告首免,致乡司等人作弊,仍将逐甲元供帐状每户印给一道,付各人家照会。
所管田产并其税赋如有臼帐上不曾声说,久后因争竞到官,止以帐状为定,官司更不得受理。
一欲乞行下诸州知通,如昨来画图打量、送纳砧基簿已了去处,一面措置结绝,候事毕保明申尚书省并经界所。
如有未当及人户不住词诉,更委自知通审度,依结甲事理一面施行。
一,比来有力之家规避差役科率,多将田产分作诡名挟户,至有一家不下析为三二十户者,亦有官户将阶官及职官及名分为数户者。
乡司受倖,得以隐庇。
先措置经界,虽令人户自陈首并,往往尚有顽猾未曾尽并之家。
仍虑经界之后,又有典卖为名,准前分诡名挟户,理宜别作措置。
除已令于结甲帐归并(如不归并,许人告首。),依供具税租隐匿不实罪赏施行外,欲候人户供到从本县将保正帐并诸乡主客保簿参照。
若非系保伍籍上姓名,即是诡名挟户。
如外乡人户寄庄田产亦合关会各乡保甲簿,有无上件姓名。
如有,即行将物力于住居处关并作一户,其外州县寄庄户准此关会。
若后来各乡有创新立户之家,召上三等两户作保,仍即时编入保甲簿,庶得永远杜绝诡名挟户之弊。
一,人户自来多是冒占逃户肥浓上等田土,递相隐蔽,不纳苗税。
洎至官司根括,却计会村保,将远年荒闲不毛之地桩作逃户产土,或将逃户下瘠瘦不系苗税田产指作苗田,承代税赋,恣为欺弊。
今来既令人户甲供具,内有人户占据逃产,已令于甲帐内声说所有,人户不占见行荒废逃产,自合根括见数,置簿拘籍。
令措置欲应见逃荒产令保正长逐一著实根究,某人全逃产土若干,某人见占若干,已具入甲帐,见荒废若干。
仍令村保田邻并逃户元住邻人指定见今荒废逃产,是与不是元逃产土,有无将远年荒闲田土虚指作各人逃产要桩苗税在上,及以元不系苗税荒闲产土桩作各人户下苗田,意在登带苗税数目。
仍将所供田段立号,逐户誊写上簿,却具地名段落亩数逐一出榜揭示。
其包占人不供具入帐及供不尽之人,许人告,依前项隐产人断罪理赏施行,别以本户己田计元所包官田亩数给告人。
如本户别无产土,即估价追钱充赏及依条追理日前隐匿过苗税入官。
所有村保田邻及元住邻并依甲内供具不实罪赏施行。
一,人户将天荒产段淹泺之类,修治埂道,围里成田,自系额外产土,欲令逐州知通令作一项,保明供申朝廷,量行起税。
一,契勘人户有将田宅已典卖与人,后因今来措置,却行依旧供作己业,意在图赖。
若不严立罪赏,窃恐词诉不绝,證定之后苗税无归。
今欲令人户于结甲帐内著实供具,如有违戾,后来到官根究得实,从杖一百科罪,追理赏钱一百贯文入官,其田归还合得产人。
其重叠典卖田产人,自合依条令先典买人供具入帐。
所有写佃田,谓如田在甲乡,却在乙乡纳税,理合于坐落乡分供具绝纳。
一,契勘两浙诸州县内有近缘被水县分权住经界,除限满自合检举外,所有衢州诸县婺州兰溪临安府富阳县严州建德、桐庐县,虽未限满,缘今来措置既不行打量画图,造纳砧基簿,止令人户甲供具,委是易于措置,不扰于民。
欲令不候限满,一面奉行了办。
一,今来若依前项措置经界,全籍守倅督责,县官公共用心了办。
今欲令知通于各县知县、丞、簿、尉内,选委有才干官员一,专一桩管措置。
如当县无官可选,即于邻县本等内权暂对移管干,不理旷缺,候事毕日归任后,于州官内选差一员复行检察。
既毕,申经界所,从户部经界所差官重行点检。
如所委官措置有方,苗税得实,公私兼济,不致骚扰,别无词诉,并许保明申尚书省取旨推赏。
若或弛慢灭裂,按劾申朝廷乞重行黜责。
兼虑州县所委官有相次任满之人,不行用心了办,如有灭裂去处,不以去官,并行按劾科罪。
仍欲委漕臣催督了办,纠察官吏违慢。
一,今来既委州县自行措置,令人户结甲供具,即与日前措置繁简不同。
所有先分委在诸州县覈实及措置官,别无职事。
欲令逐官将元给印记并分案等限一月具数交割,付本处州县收管讫,起发归任。
如有已任满人,即一面赴部参选,仍仰州县逐一交点拘收照用。
一,今来所行经界,事体浩大,若不严行约束,窃虑人吏乡司受贿,别生奸弊,及纽算数目并供具元额致有增减。
今欲应人吏乡司因经界事讫觅,不以多寡,并决配远恶州军,籍没家产。
如因纽算仍供具元额数目,擅有增减,别生情弊,并依此施行。
一,州县旧管税额,往往自兵火后来簿籍不存,多是旋行括责,于十分内以分数立额。
后来归业人户虽业多,止是隐落,或州县自用,或乡司欺盗走失,合纳常赋。
今欲委知通令佐根究,取见元初旧额数目,务要著实。
一,今来措置所有逐州县镇坊郭官司地段,亦合一体施行。
一,契勘州县乡村有风俗去处,该载未尽,许州县条具申经界所相度施行。
一,今来措置,欲候事毕,今知通开具旧额并今来供具出田产数目、今实纳税赋,保明闻奏。
一,经界所属官其间有已成资任满之人,欲乞从本所别行踏逐辟差。
一应合行事件,并参照前后已得指挥施行。
如有未尽,续具申请。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之四○(第五册第四八九九页)。又见同书食货七○之一二六(第七册第六四三三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