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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人为宋游道陆操 南北朝 · 无名氏
 押词韵第十一部
《北齐书》曰:游道顿丘李奖一面便定死交。既而河南尹。辟游道中正元颢受其命。出使徐州都督元孚与城人赵绍兵杀之。游道讼冤。得雪。二子构、训居贫。游道后令其求三富人死事。判免之。凡得钱百五十万。尽以入构、训。其使气党侠如此。时人语曰:
游道狝猴面。陆操科斗形。
意识不关貌。何谓丑者必无情(○《北齐书》宋游道传。北史宋繇传附游道传。)
诣阙上书乞解郎中 北齐 · 宋游道
 出处:全北齐文卷六
徐州刺史元孚频有表云:「伪梁广发士卒,来图彭城,乞增羽林二千」。
宗室重臣,告请应实,所以量奏给武官千人。
今代下,以路阻自防,遂纳在防羽林八百人,辞云:「疆境无事,乞将还家」。
臣忝局司,深知不可。
尚书令临淮王彧即孚之兄子,遣省事谢远三日之中八度逼迫,云宜依判许。
臣不敢附下罔上,孤负圣明。
身在任,乞师相继,及其代下,便请放还,进退为身,无忧国之意,所请不合,其罪下科。
乃召臣于尚书都堂云:「卿一小郎,忧国之心,岂厚于我」?
丑骂溢口,不顾朝章。
右仆射臣世隆、吏部郎中薛琡已下百馀人,并皆闻见。
臣实献直言,云:「忠臣奉国,事在其心,亦复何简贵贱。
比自北海,王不能致身死难,方清宫以迎暴贼。
郑先护立义广州,王复建旗往讨。
趋恶如流,伐善何速。
今得冠冕百寮,乃欲为私害政」。
为臣此言,赐怒更甚。
臣既不佞,干犯贵臣,乞解郎中(《北齐书·宋游道传》:孝庄即位,除左兵中郎,又为尚书令临淮王彧谴责,游道乃执版长揖,即日诣阙上书。)
上书理李奖 北齐 · 宋游道
 出处:全北齐文卷六
臣闻赏善罚恶,谓之二机,有道存焉,所贵不滥。
是以子胥无罪,吴人痛之;
郤宛不幸,国言未息。
河南尹李奖,门居戚里,世擅名家,有此良才,是兼周用。
自少及长,忠孝为心,入朝出牧,清明流誉。
襟怀放畅,风神爽发,实廊庙之瑚琏,社稷之祯干。
往岁北海窃据,负扆当朝,王公卿士,俯眉从事,而阖门百口,同居京洛,既被羁絷,自拔无由。
托使东南,情存避难,当时物论谓其得所。
北海未败之日,徐州刺史元孚为其纯臣,莫之敢距,表启相望,迟速唯命。
及皇舆返正,神器斯复,轻薄之徒,共生侥幸,诡言要赏,曲道求通,滥及善人,称为己力。
若以受命贼朝,语迹成罪,便与天下共当此责。
于时朝旨唯命免官,亦既经恩,方知酷滥。
伊昔具臣,比肩贼所,身临河上,日寻干戈,时逢宽政,任遇不改。
一介使人,独婴斯戮,凡在有心,孰不嗟悼!
前朝所以论功者,见其边人且慰悦,其犹郭默生乱,刘胤悬首,事乃权宜,盖非实录。
邓艾下世,段灼理其冤,马援物故,朱勃申其屈。
臣虽小人,趣事君子,有怀旧恩,义兼人故,见其若此,久欲陈辞。
含言未吐,遂至今日,幽泉已闭,垄树成行,内手扪心,顾怀愧慨。
幸逢兴圣,理运唯新,虽曰纂戎,事同创革。
频有大恩,被于率土,亡官失爵者悉蒙追复。
杂木犹存,牛车未改。
士感知己,怀此无忘,轻率瞽言,干犯辇毂。
伏愿天鉴,赐垂矜览,加其赠秩,慰此幽魂(《魏书·李平附传》,长子奖孝庄初为河南尹元颢以兼尚书右仆射慰劳徐州,羽林及城人不承旨,害,传首洛阳出帝时故吏通直散骑常侍宋游道上书理。诏赠卫将军冀州刺史。)
易正义序 隋末唐初 · 孔颖达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四十六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
圣人有以仰观俯察。象天地而育偫品。
云行雨施。效四时以生万物。
若用之以顺。则两仪序而百物和。
若行之以逆。则六位倾而五行乱。
故王者动必则天地之道。不使一物失其性。
行必协阴阳之宜。不使一物受其害。
故能弥纶宇宙。酬酢神明。
宗社所以无穷。风声所以不朽。
非夫道极元妙。孰能与于此乎。
斯乃乾坤之大造。生灵之所益也。
若夫龙出于河。则八卦宣其象。
麟伤于泽。则十翼彰其用。
业资九圣。时历三古。
及秦亡金镜。未坠斯文。
汉理珠囊。重兴儒雅。
其传易者。西都则有丁孟京田。
东都则有荀刘马郑。大体更相祖述。
非有绝伦。惟魏世王辅嗣之注。
独冠古今。所以江左诸儒。
并传其学。河北学者。
罕能及之。其江南义疏十有馀家。
皆辞尚虚元。义多浮诞。
原夫易理难穷。虽复元之又元。
至于垂范作则。便是有而教有。
若论住内住外之空。就能就所之说。
斯乃义涉于释氏。非为教于孔门。
既背其本。又违于注。
至若复卦云。七日来复。
并解云。七日当为七月
谓阳气从五月建午而消。至十一月建子始复。
所历七辰。故云七月
今按辅嗣注云。阳气始剥尽至来复时凡七日。
则是阳气剥尽之后。凡经七日始复。
但阳气虽建午始消。至建戌之时。
阳气犹在。何得称七月来复。
郑康成引易纬之说。建戌之月。
以阳气既尽。建亥之月。
纯阴用事。至建子之月。
阳气始生。隔此纯阴一卦。
卦主六日七分。举其成数言之。
而云七日来复。仲尼之纬分明。
辅嗣之注若此。康成之说。
遗迹可寻。辅嗣注之于前。
诸儒背之于后。考其义理。
其可通乎。又蛊卦云。
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辅嗣注云。甲者创制之令。
又若汉世之时甲令乙令也。辅嗣又云。
令洽乃诛。故后之三日
又巽卦云。先庚三日
后庚三日辅嗣注云。
申命令谓之庚。辅嗣又云。
甲庚皆申命之谓也。诸儒同于郑氏之说。
以为甲者宣令之日。先之三日而用辛也。
欲取改新之义。后之三日而用丁也。
取其丁宁之义。王氏注意。
本不如此。而又不顾其注。
妄作异端。今既奉敕删定。
考察其事。必以仲尼为宗。
义理可诠。先以辅嗣为本。
去其华而取其实。欲使信而有徵。
文简。其理约。
寡而制众。变而能通。
仍恐鄙才短见。意未周尽。
谨与朝散大夫太学博士马嘉运太学助教臣赵乾叶等对共参议。详其可否。
至十六年。又奉敕与前修疏人及给事郎四门博士上骑都尉臣苏德融等对敕使赵宏智覆更详审。
为之正义。凡十有四卷。
庶望上裨圣道。下益将来。
故叙其大略。附之卷首尔
贺迎元元皇帝真容有庆云见表 唐 · 牛仙客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
伏以元元孚祐。
圣感潜通。
将垂介福。
必有丕应。
顷属初夏
微阳暂愆。
自梦协已来。
频降膏泽。
变兹秋稼。
成此丰年。
又数日阴云。
通霄澍雨。
圣容将出。
天景廓清。
加以霏烟在天。
瑞气捧日
元符稠叠。
若此再三。
惟皇祖之降灵。
表吾君以大庆。
爰自古昔。
所未尝闻。
臣等何人。
睹兹明应。
伏望宣付史官
奉诏详定太乐局丞贾文显状奏景祐二年七月 北宋 · 冯元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
准敕送下太乐局丞贾文显等状称,大乐宫县镈钟,每遇皇帝行礼,即依众乐随月用律,令臣等与李照详定,合如何考击,可以合于月律之制。
臣等参详典故,推究古今所述镈钟之因,谨具条上者。
案李宗谔《太常乐纂》云:「太乐十二镈钟,各依月律考击,自来传习三调六曲,所谓三调者,黄镈宫、太簇宫、蕤宾宫是也;
六曲者,三调中各有《隆安》、《正安》两曲是也。
近因拣阅乐工,遍令考击,别以编钟一架应之,旋相为宫,备谐律吕。
然金奏之中,镈钟为难,如一声稍缓,则宫商失序。
茍十二钟工人皆能精习所业,考击之际,疾舒有伦,变宫变徵,随月用律,雅乐诸曲,无所不通矣」。
又据司封员外郎集贤校理聂冠卿检详典故云:「镈钟,《周礼》钟师掌金奏(击金以为奏乐之节。金,谓钟及镈。)镈师掌金奏之鼓(主击晋鼓,掌其镈钟。)
贾公彦曰:『镈师不自击镈,使视瞭击金奏之鼓耳』。
又曰:『金即镈钟。
视瞭职直云乐作击编钟,不言镈,镈与钟同类,大小异耳,既击钟,明亦击镈』。
又《仪礼·大射》:『乐人宿县于阼阶东,笙磬西面,其南笙钟,其南镈,皆南陈(东方钟磬谓之笙。镈如钟而大,奏乐以鼓镈为节。)』。
《尚书大传》:『天子将出,撞黄钟,右五钟皆应(黄钟在阳,阳气动,以动告静,静者皆和之。)
入则撞蕤宾,左五钟皆应(蕤宾在阴,东五钟在阳,君将入,故以静告动,动者皆和之。)』。
《北史》:『魏永安未,元孚表依十二月为十二律吕,各准辰次,当位设县。
月声既备,随月击奏,则会还相为宫之义,又得律吕相生之体』。
《隋书·乐志》:『古者镈钟,据《仪礼》,击为节检,而无合曲之义。
又大射有二镈,皆乱击焉,乃无成曲之理。
后周以十二镈相生之法击之,声韵克谐』。
《大乐曲制》:『天子宫县之乐,镈钟十二,编钟十二,编磬十二,凡三十六虡。
宗庙与殿廷同。
郊丘社则二十虡,面去别编钟磬各二虡』。
周显德五年枢密使王朴表曰:『唐末及晋、汉,未暇及于礼乐,虽有乐器,殊无相应之和。
以至十二镈钟,不问声律宫商,但循环而击』」。
臣等推究制度在前,案今镈钟虽有为节之文,而无击奏之法,伏乞依辰列位,随均为节,庶几与众乐谐合。
况今已施殿廷,但未及郊庙之用,欲望自今并施郊庙,以备祀享之荐。
若轩县所施之处,即乞不用,亦所以重备乐而尊王制也。
按:《太常因革礼》卷一九。又见《宋会要辑稿》乐三之九。第一册第三一一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二二○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七,《宋史》卷一二六《乐志》一。